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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是从属型的辩证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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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逻辑是如何得来的?它为何成立?演绎与辨证是什么关系?无论是辩证,还是演绎,都不是通过科学的假设、试错、检验等的科学发现的经验程序得来的,而是通过哲学思辩而来。
理性起源于人类对世界的认识,是对世界的主体性、物质性、客观性成立原因的思辩。认识既是客体在主体意识中的反映,也是主体意识主动作用于客体所获得的反馈。也就是说,认识的过程本身是主客对立统一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亦即是辩证运动的过程。
认识既然是人类大脑对客体的反映,主客对立统一便是这种认识发生的必要条件。亦即是说,辩证思维,是人类思维是人类所有认识和思维的基石或基础,是最"底层逻辑"。
设对立统一体为A,相互作用的双方为B和C,那么,B和C的对立统一有两种形式,其一是BC为交并或说对峙的关系,是对峙型的对立统一,其二是BC为从属关系,C为B的子集(或B为C的子集),是从属方式的对立统一。对峙型的对立统一即是辩证思维或说辩证逻辑。从属型的对立统一即是演绎思维或说演绎逻辑(小前提从属于大前提)。
至于归纳,则是演绎的逆向运用。在不知大前提的现实条件下,通过对众多经验的归纳,获得共同的结论,这些众多的经验即从属于这种共同的结论。归纳和演绎的辩证使用,既可保证科学理论的自洽性,又可不断归纳吸收新的经验知识,扩大或加深共同的结论,从而导致科学认识的螺旋式上升。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9-14 21:0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