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贴吧 关注:2,966贴子:34,104

安定路七公司住宅开发怎么样了,知道的说说。

收藏回复



1楼2011-02-19 09:02回复

       育才街上长又长,
       低矮建筑小平房。
       修起一条水泥路,
       十年八载尽汪洋。
      
       育才街上黑凄凄,
       污水浊泥满地淤。
       心向光明人期盼,
       青丝白头君莫急。
      
    


    2楼2011-02-20 09:43
    回复
      2026-09-02 22:42:0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平房还开发吗?八一新村开发吗?知道的说一下。


      3楼2011-02-23 18:22
      回复



        5楼2011-03-10 07:33
        回复

             开发没有一个知道情况的吗?听说楼房要拆,是吗?说一下。


          6楼2011-03-13 13:27
          回复

            开不开发无所谓,省得搬来搬去很麻烦。


            7楼2011-03-25 21:50
            回复
                
              听说楼房赔偿比例都定了1:1,还没有入户做工作,怎么定的赔偿比例。大不了不拆了。


              8楼2011-03-28 21:36
              回复

                对人们没有一点优惠,拆与不拆又有什么区别呢?牺牲住户的利益,满足开发商的贪欲。起码的公平都没有。


                9楼2011-03-29 21:56
                回复
                  2026-09-02 22:36:0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拆迁工作涉及到住户的切身利益,不能一刀切,30年的房和10年的房置换比例一样,简直是笑话。


                  10楼2011-03-31 22:25
                  回复

                    .听说盖24层搬迁楼,允许吗?上海火灾之后,国家不是对在建高层住宅楼实施控制了吗?怎么还会批呢?


                    11楼2011-04-01 21:27
                    回复

                      暗箱操作吧,牺牲住户利益,满足开发私欲。公平、公理、正义何在?


                      12楼2011-04-02 22:14
                      回复

                        大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别让拆迁影响我们安定幸福的生活。拆迁是让人们生活得更好,但打乱了人们的生活秩序,变的一团糟。就事与愿违了。


                        13楼2011-04-03 10:24
                        回复
                             
                          好好的楼房,才十年而且又不在拆迁范围内,为什么要拆。并且安置、补偿极其不合理。我们不同意。


                          14楼2011-04-05 11:01
                          回复


                            15楼2011-04-05 12:06
                            回复
                              2026-09-02 22:30:0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公布的室内装修补偿差距很大,有暗箱操作的成分,那个环节都有黑暗,什么世道?


                              16楼2011-04-06 14: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