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生活中出现婚外情,对家庭来说无疑会带来极大的破坏性。尽管情况各有不同,大部分无非是属于两种类型:
一种是一方道德败坏,以寻花问柳为其基本的生活方式,无论自己的配偶在家庭中做的如何称职,自己也不会改变这种**的生活方式。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种人实际上是具有一定程度的变态或心理障碍。他们必须不断地吸引异性的注意力,但是却又不具有与异性保持稳定长期关系的能力。加上现在社会上某些不良风气的蔓延,他们不以为耻,反而以此以为荣,在圈内以此向别人炫耀。
第二种情况是发生婚外情的一方平时在各方面的个人留下的口碑并不差,很多人甚至在别人眼光里是一个比较传统的“老实人”,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从配偶到同事,亲友都没有想到。这种人则其实并不是道德品质的好坏的问题,而是由于在家庭生活中,一些重要的心理、情绪或生理需求长期不能得到满足,因而失去自制力,到婚姻以外的关系中去寻找满足或替代。在婚姻中得不到满足的需要可能是多种的,例如关注、尊重、理解、爱护、陪伴、性等等各种需要。他们其实往往在婚外恋中也很痛苦,自己的良心由于难以自拔的婚外恋情而处于激烈的矛盾之中。这种人其实在现在有婚外情的人群中占大多数,与大多数人的婚姻生活经营的并不理想,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严重缺陷有关,所以人们才常常用“爱情的坟墓”“围城”来形容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