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阐述一下我的观点,我认为这是村内狭窄道路(机动车无法汇车或者极难汇车的道路,应遵循居中行驶,在对象有来车时靠右)不适用于是否逆行,其次在女孩出现在监控视野范围内已经有了倾倒的迹象,所以我认为交警判73开的次责是不负责任的,最多最多也就是负10%的人道主义责任,(但是请注意,这种判罚大多数都是建立在另一方无过错的前提下,利用其所拥有的保险来赔付10%的人道主义责任《但是本次事故的主体,那显然是不可能上保险的》)所以,我甚至认为10%的人道主义责任都不应该承担,在大家所关心的非机动车违章的问题上,其主体虽然骑车载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但是根据事故判罚极大多数案例,轻微违章应该是单独处理,与事故发生原因无关的,不应作为判罚依据。最后,当当事人收到带有22万索赔的法院传票之时,便是其信仰崩塌,道德观破碎之时,当劣币驱恶良币,劣币只会越来越多,当中国红十字会拼命宣传出于道德的提供帮助不承担责任的时候,一张小小的传票却撬动着人民的信任危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