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我为飞吧所作,至于为什么在这里发,请移步老福特岳飞tag(个别青粉什么时候说话之前能先把所有史料看一遍)
【本文不涉及主观感受,全部由原始史料出发分析,部分参考宋史专业学者的论文】
有些人总是喜欢从结果倒推原因,因为岳飞被杀了,所以他一定是耿直,不知道变通,不懂官场上的人情世故,拥兵自重,贪恋兵权,不知道激流勇退……这样的形容我都看到过。事实上这种刻板印象和史实是完全不符的。
1,岳飞从朱仙镇被迫回军之后,第一时间上交兵权,但遭到了赵构的拒绝:“方资长算,助予远图,未有息戈之期,而有告老之请。虽卿所志,固尝在于山林;而臣事君,可遽忘于王室?所请宜不允。”岳飞还上书希望赵构保全自己,赵构答应了。赵构是一个不讲信用的人,但就岳飞所作所为而言已经是足够有情商,足够懂得自保了。
2,绍兴四年(1134)第一次北伐成功后,岳飞就上奏请求解除军权,为的是侍奉老母;绍兴五年(1135)六月,岳飞平定杨么叛军后,因为中暑和“两目赤昏,饭食不进”,“四肢堕废”,“加之老母别无兼侍,病既在身,母且垂白”,他觉得自己“职掌兵戎,系国利害”,“若贪冒荣宠,昧于进退”,而耽误“恢复故疆”的大计,实是问心有愧,故再三地上奏,恳请解除军务。此后岳飞又屡次恳请解除兵权。他“行纪岁月,无不以取中原,灭逆虏为念”,“每拜官,辞避之语亦然”。绍兴七年(1137)《辞太尉第二札子》中,岳飞将自己这种抗金信念与不贪恋权位、不负初心的态度表露无遗:“……既而误蒙陛下使令,付以兵柄责任以来,荏苒积年,腥羶叛逆之族,尚据中土,而臣之官职岁迁月转,岂不有负初心。兼臣见今官职不为不崇,岂容一向叨窃,不自愧耻。伏望圣慈特赐哀矜,察臣愚衷,收还大命……所有告命,臣未敢祗受”
在绍兴十年(1140)北伐前岳飞专给庐山东林寺高僧慧海写诗,表达自己将来的生活态度和希望归老之处:湓浦庐山几度秋,长江万折向东流。男儿立志扶王室,圣主专师灭虏酋。功业要刊燕石上,归休终伴赤松游。丁宁寄语东林老,莲社从今着力修。岳飞本拟功成身退,将来归老于庐山东林寺,所谓“莲社”是引用东晋名僧慧远在庐山东林寺结白莲社的典故。
南宋袁甫写诗记录说:儿时曾住练江头,长老频频说岳侯。手握天戈能决胜,心轻人爵祇寻幽。“心轻人爵只寻幽”,当然是南宋百姓对岳飞的客观而公允的评价。
3,岳飞并不是像有些人说的一样,大权独揽,才引起了赵构的猜忌。在经济上,屯田只供给了1/4-1/3的军粮,岳家军军粮大头来自朝廷,且有专人监督。有一次,岳飞主动上报财政支出状况,相关部门本来要加以查验,但是赵鼎说:“韩张辈恃功自伐,颇亏事上之礼。惟岳亲迩儒士,禀命朝廷。为将之职,理固当然,第诸将不能行,而岳独能行。正宜奬异,以成其善意,今反苛究於有司,事必穷实。傥支使冒昧,必寘法断遣不举则弃法。如韩张辈,用度自便,抑而不问。既无明罚,今岳举而奏之,事方磨究,他日焉肯禀奏?事系国体,在岳合禀,只当判照,使岳知朝廷不以有司相待。”诸公服其断。
从以上这则史料可以看出,相比其他大将,岳飞是最遵奉朝廷,最按规矩行事的一个人,因此得到了主和派大佬赵鼎的认可。
人事任免上也是如此。绍兴四年,岳飞本来按宋廷的命令,可以自己委任荆湖北路和京西南路的官员,他后来上奏,请求归还“辟差”之权,“所有今后差官,欲乞径自朝廷差注施行”。高宗也为此专门发布奖谕诏。难道一个不懂官场的人能向朝廷主动交出两路官员的“辟差”之权?
【这里补一则史料:赵构将岳飞比作卫青称赞他】
《金佗》卷9:“初,襄汉平,诸郡雕瘵,州县官率瓜时不上,诏先臣得自专辟置、臧否之权”,“迨其稍还旧观,即上章乞还辟置之权。上降诏,援卫青不与招贤事称之,且曰:‘自非思虑之审,谦谨之至,何以及此。’其远权势盖如是”
【本文不涉及主观感受,全部由原始史料出发分析,部分参考宋史专业学者的论文】
有些人总是喜欢从结果倒推原因,因为岳飞被杀了,所以他一定是耿直,不知道变通,不懂官场上的人情世故,拥兵自重,贪恋兵权,不知道激流勇退……这样的形容我都看到过。事实上这种刻板印象和史实是完全不符的。
1,岳飞从朱仙镇被迫回军之后,第一时间上交兵权,但遭到了赵构的拒绝:“方资长算,助予远图,未有息戈之期,而有告老之请。虽卿所志,固尝在于山林;而臣事君,可遽忘于王室?所请宜不允。”岳飞还上书希望赵构保全自己,赵构答应了。赵构是一个不讲信用的人,但就岳飞所作所为而言已经是足够有情商,足够懂得自保了。
2,绍兴四年(1134)第一次北伐成功后,岳飞就上奏请求解除军权,为的是侍奉老母;绍兴五年(1135)六月,岳飞平定杨么叛军后,因为中暑和“两目赤昏,饭食不进”,“四肢堕废”,“加之老母别无兼侍,病既在身,母且垂白”,他觉得自己“职掌兵戎,系国利害”,“若贪冒荣宠,昧于进退”,而耽误“恢复故疆”的大计,实是问心有愧,故再三地上奏,恳请解除军务。此后岳飞又屡次恳请解除兵权。他“行纪岁月,无不以取中原,灭逆虏为念”,“每拜官,辞避之语亦然”。绍兴七年(1137)《辞太尉第二札子》中,岳飞将自己这种抗金信念与不贪恋权位、不负初心的态度表露无遗:“……既而误蒙陛下使令,付以兵柄责任以来,荏苒积年,腥羶叛逆之族,尚据中土,而臣之官职岁迁月转,岂不有负初心。兼臣见今官职不为不崇,岂容一向叨窃,不自愧耻。伏望圣慈特赐哀矜,察臣愚衷,收还大命……所有告命,臣未敢祗受”
在绍兴十年(1140)北伐前岳飞专给庐山东林寺高僧慧海写诗,表达自己将来的生活态度和希望归老之处:湓浦庐山几度秋,长江万折向东流。男儿立志扶王室,圣主专师灭虏酋。功业要刊燕石上,归休终伴赤松游。丁宁寄语东林老,莲社从今着力修。岳飞本拟功成身退,将来归老于庐山东林寺,所谓“莲社”是引用东晋名僧慧远在庐山东林寺结白莲社的典故。
南宋袁甫写诗记录说:儿时曾住练江头,长老频频说岳侯。手握天戈能决胜,心轻人爵祇寻幽。“心轻人爵只寻幽”,当然是南宋百姓对岳飞的客观而公允的评价。
3,岳飞并不是像有些人说的一样,大权独揽,才引起了赵构的猜忌。在经济上,屯田只供给了1/4-1/3的军粮,岳家军军粮大头来自朝廷,且有专人监督。有一次,岳飞主动上报财政支出状况,相关部门本来要加以查验,但是赵鼎说:“韩张辈恃功自伐,颇亏事上之礼。惟岳亲迩儒士,禀命朝廷。为将之职,理固当然,第诸将不能行,而岳独能行。正宜奬异,以成其善意,今反苛究於有司,事必穷实。傥支使冒昧,必寘法断遣不举则弃法。如韩张辈,用度自便,抑而不问。既无明罚,今岳举而奏之,事方磨究,他日焉肯禀奏?事系国体,在岳合禀,只当判照,使岳知朝廷不以有司相待。”诸公服其断。
从以上这则史料可以看出,相比其他大将,岳飞是最遵奉朝廷,最按规矩行事的一个人,因此得到了主和派大佬赵鼎的认可。
人事任免上也是如此。绍兴四年,岳飞本来按宋廷的命令,可以自己委任荆湖北路和京西南路的官员,他后来上奏,请求归还“辟差”之权,“所有今后差官,欲乞径自朝廷差注施行”。高宗也为此专门发布奖谕诏。难道一个不懂官场的人能向朝廷主动交出两路官员的“辟差”之权?
【这里补一则史料:赵构将岳飞比作卫青称赞他】
《金佗》卷9:“初,襄汉平,诸郡雕瘵,州县官率瓜时不上,诏先臣得自专辟置、臧否之权”,“迨其稍还旧观,即上章乞还辟置之权。上降诏,援卫青不与招贤事称之,且曰:‘自非思虑之审,谦谨之至,何以及此。’其远权势盖如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