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3月25日发布《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标志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局部试点转向全国推行。
根据意见,用人单位以及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城乡居民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长期护理保险。这意味着,长护险将逐步实现全民覆盖。
在筹资机制方面,建立健全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等多元筹资渠道,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缴费基数与收入水平挂钩。
在待遇保障方面,长期护理服务主要分为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基金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不设起付线。意见还明确了基金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意见明确,各省级政府要统筹把握改革节奏,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在充分评估基础上有针对性指导不同条件市地分步分批推进改革。确有条件的市地,稳妥有序推进。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市地,夯实工作基础,适时按程序启动实施。
根据意见,用人单位以及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城乡居民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长期护理保险。这意味着,长护险将逐步实现全民覆盖。
在筹资机制方面,建立健全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等多元筹资渠道,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缴费基数与收入水平挂钩。
在待遇保障方面,长期护理服务主要分为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基金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不设起付线。意见还明确了基金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意见明确,各省级政府要统筹把握改革节奏,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在充分评估基础上有针对性指导不同条件市地分步分批推进改革。确有条件的市地,稳妥有序推进。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市地,夯实工作基础,适时按程序启动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