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司马法
《天子之义第二》
这章挺有意思,后半段有很多军内的礼法规制,很多事物起源于夏朝。
不过今天简单读一下前面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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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之义,必纯取法天地,而观于先圣。士庶之义,必奉于父母,而正于君长。故虽有明君,士不先教,不可用也。
(这段有点公式,没啥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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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教民,必立贵贱之伦经,使不相陵。
(“陵”,侵犯冒犯.....额,这是不是有点歪理了。真要讲的话也是单方面的吧。)
(但结合下文,也有可能是另一个角度,不是说民众的贵贱之分,只是区分各类人群,比如下文就在将军中和国内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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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义不相逾,材技不相掩,勇力不相犯,故力同而意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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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故德义不相逾。
(“容”,仪容。国内温文尔雅,和军内军人的面貌不可混在一起。“逾”,越过,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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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贵不伐之士;不伐之士,上之器也;苟不伐,则无求,无求则不争。
(“伐”,不是讨伐的伐,这里讲自我夸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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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之听,必得其情;军旅之听,必得其宜;故材技不相掩。
(国内处理事务一定要注重真相,军中处理事务,要恰当得宜。
“材技”,才干技能,不会被遮掩埋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