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橘子海是通用叫法,不是谁知名就是谁的,小米那么知名也没见跟真的小米挂钩,民宿,景点,奶茶哪个不用,你强调商用,谁不懂法轮得到你来科普,这个描述词我也可以说青山湖,香蕉湾,橘子海就是把两个普通的词拼在一起,不能独占。
再说华为是形容手机的颜色质感,没有给橘子海这个词专门建立了一个品牌,就是说颜色,谁认识橘子海,还能专门想到这个乐队,要是他们不作妖谁能想起来?
法理上也完全不占理,乐队没有注册相关手机的商标,华为的手机配色完全是在合法范围内的,给手机用橘子海的配色这一行为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
4月17发的声明,7天期限已经到期。主动撤回全部维权声明,没有起诉、没有走法院、没有立案,低调不了了之,这就是结果,如果你对法律不满意,对世界不满意那我没得说,只能说你这辈子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