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社会,男女极不平等,男尊女卑。所以,索要财礼可以理解为男方向女方父母支付的妻子的抚养费。古代把女子结婚称为“归”,意思是夫家才是自己真正的家,结婚就是归了自己该归的家。结婚前,不知道自己该归的家在哪里,只好暂住在父母家,但这不是自己真正的家,只能算寄住。在寄住期间,由父母抚养长大,但这笔抚养费用是不应该由父母出的,而是应该由丈夫出的。小时候不知道丈夫是谁,没法跟人家要抚养费,也没法让人家抚养你,只能由父母代为垫付,结婚时好跟男方来个一次性的大结账。所以,难怪直到现在,都有女孩的父母跟男方要钱时说:“我白给你养这么大呢?!”这个一次性的大结账,那就不能光算成本了,辛苦也是钱呀!所以,就有了经济核算。一个时代和一个时代抚养费用的多少是不一样的,但同一时代,经济条件相仿的人家抚养费用是大体持平的,所以,关于财礼也就无形中有了通行的定价标准。
男方支付了女方的抚养费用,也就有了自己对女方的要求。我凭什么给你出钱?我出了钱我就是所有权人,你就应该百分百听我的,按我的要求来。于是乎就有了三从四德!这种情况下,男女极度不平等,女方已沦为男方私有财产的一部分,毫无人权可言!
所以也可以这么说,是父母把自己养大,然后卖掉了,和卖掉一口猪没什么本质的区别。
“亲戚”一词的解释很能说明问题。男方家的人为亲,女方家的人为戚,有时史书上还称为“外戚”。一个“外”字,道出了本质的真实。
难怪,《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的母亲看到女儿回了家非常惊讶,说“不迎子自归?”你和人家结了婚,你就不能随便回娘家,想回家还得父母来“迎”,人家同意,你才能回娘家,人家不同意,就不能随便回。没人来迎就回去了,说明人家把你抛弃了。并且,只能人家抛弃你,你是不能抛弃人家的。被弃了也只能自作自受,改嫁就不符合“从一而终”的封建礼法了。
但是,人是感情动物,人的感情虽不可能改变现状,却可以逐渐冲淡现实中的不合理部分,给我们的生活加进人情味。
在索要财礼的人中相当一部分父母不是把女儿卖掉了,他们也喜爱女儿,在女儿婚后仍然非常关心女儿的生活,而男方对岳父母也非常好,两家常来常往。如男方对女儿不好的话,他们也站出来撑腰,让男方不敢为所欲为。
男方付给的财礼,虽然一部分人也不会认为我抚养女儿的本儿捞回来了,他们也用这些钱给女儿买丰厚的嫁妆,有的人家用于购买嫁妆的钱甚至远远多于这笔钱。但是,他们仍没有否认这种旧体系中的本质部分,那就是他们骨子里男尊女卑的余孽思想!索要财礼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婚姻法明确规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可这些人漠视法律的存在,还在变相的收取财礼,愚昧的认为“女儿是人家的人,是泼出去的水。”我不禁要问:“女儿不也常回来看望父母吗?他们也承担着和男人一样照顾父母的老年生活!怎么无知就能说是人家的人呢?”殊不知道正是因为他们的无知或贪婪严重影响了自己女儿以后的平等婚姻生活,孩子不幸福就会因此怨恨父母,终结一句话就是害人害己!
我见到过这样一个故事,某地流传着奶牛换妻的风俗。人们通常用两到三头奶牛换妻。男人们在一起,常夸耀自己如何如何用最少的奶牛换回了如何如何漂亮的妻子。而女人们在一起,常比较用来换取自己奶牛的数量。有的人只用一头奶牛就换回来了,就低头不语,伤心难过。数量多的,就洋洋得意,自豪感油然而生。现代社会这种现在依然存在,只是奶牛换成了财礼!是什么造就了这些无知愚昧男女?我要大声疾呼:女人不是物品,更不是用物品能等同交换的!
有的男性很穷,穷到娶不起老婆,于是,就有了“倒插门”一说。意即男方到女方家落户,有了孩子随女方的姓氏,人们按照母亲————严格来讲,还是父亲————是按照母亲的父亲的姓氏确定家庭及世代繁衍,以母亲————其实是母亲的父亲的家庭为核心。这种情况下,女方不必支付给男方的父母一笔抚养费,但男方却得按女方的要求来,比如,做家务,充当“配种的公牛”,忠诚于女方,等等。
男方支付了女方的抚养费用,也就有了自己对女方的要求。我凭什么给你出钱?我出了钱我就是所有权人,你就应该百分百听我的,按我的要求来。于是乎就有了三从四德!这种情况下,男女极度不平等,女方已沦为男方私有财产的一部分,毫无人权可言!
所以也可以这么说,是父母把自己养大,然后卖掉了,和卖掉一口猪没什么本质的区别。
“亲戚”一词的解释很能说明问题。男方家的人为亲,女方家的人为戚,有时史书上还称为“外戚”。一个“外”字,道出了本质的真实。
难怪,《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的母亲看到女儿回了家非常惊讶,说“不迎子自归?”你和人家结了婚,你就不能随便回娘家,想回家还得父母来“迎”,人家同意,你才能回娘家,人家不同意,就不能随便回。没人来迎就回去了,说明人家把你抛弃了。并且,只能人家抛弃你,你是不能抛弃人家的。被弃了也只能自作自受,改嫁就不符合“从一而终”的封建礼法了。
但是,人是感情动物,人的感情虽不可能改变现状,却可以逐渐冲淡现实中的不合理部分,给我们的生活加进人情味。
在索要财礼的人中相当一部分父母不是把女儿卖掉了,他们也喜爱女儿,在女儿婚后仍然非常关心女儿的生活,而男方对岳父母也非常好,两家常来常往。如男方对女儿不好的话,他们也站出来撑腰,让男方不敢为所欲为。
男方付给的财礼,虽然一部分人也不会认为我抚养女儿的本儿捞回来了,他们也用这些钱给女儿买丰厚的嫁妆,有的人家用于购买嫁妆的钱甚至远远多于这笔钱。但是,他们仍没有否认这种旧体系中的本质部分,那就是他们骨子里男尊女卑的余孽思想!索要财礼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婚姻法明确规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可这些人漠视法律的存在,还在变相的收取财礼,愚昧的认为“女儿是人家的人,是泼出去的水。”我不禁要问:“女儿不也常回来看望父母吗?他们也承担着和男人一样照顾父母的老年生活!怎么无知就能说是人家的人呢?”殊不知道正是因为他们的无知或贪婪严重影响了自己女儿以后的平等婚姻生活,孩子不幸福就会因此怨恨父母,终结一句话就是害人害己!
我见到过这样一个故事,某地流传着奶牛换妻的风俗。人们通常用两到三头奶牛换妻。男人们在一起,常夸耀自己如何如何用最少的奶牛换回了如何如何漂亮的妻子。而女人们在一起,常比较用来换取自己奶牛的数量。有的人只用一头奶牛就换回来了,就低头不语,伤心难过。数量多的,就洋洋得意,自豪感油然而生。现代社会这种现在依然存在,只是奶牛换成了财礼!是什么造就了这些无知愚昧男女?我要大声疾呼:女人不是物品,更不是用物品能等同交换的!
有的男性很穷,穷到娶不起老婆,于是,就有了“倒插门”一说。意即男方到女方家落户,有了孩子随女方的姓氏,人们按照母亲————严格来讲,还是父亲————是按照母亲的父亲的姓氏确定家庭及世代繁衍,以母亲————其实是母亲的父亲的家庭为核心。这种情况下,女方不必支付给男方的父母一笔抚养费,但男方却得按女方的要求来,比如,做家务,充当“配种的公牛”,忠诚于女方,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