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身在国内,很多事想不明白,或者说是,在国内反而以老外的那一套思维去思考别人。
比方说,看到有人插队,不理解。和别人约定好了,有书面文件的事,转头别人不理睬了。或者干脆没有书面约定,但就是正常的业务流程,然后就被已读不回。这种事很多次发生。
从现象来看,是规则感的缺失。但是其本质是算计,在计算得失,权衡利弊后,他认为面对你可以违反约定和规则,无需代价,或收益远大于成本。
如果单纯归结于规则感缺失,就无法解释很多人实际拥有很体面的社会地位,这样的人往往是知道并充分遵从必要的规则的。
那么这种人,他遵守影响他的前途的规则的同时,并不影响他违反规则侵犯别人的利益,同时不付出任何成本。在这种情况下,违规、违约应视为一种极致的算计。它是遵从丛林法则,而不是简单的打破规则。
比方说,看到有人插队,不理解。和别人约定好了,有书面文件的事,转头别人不理睬了。或者干脆没有书面约定,但就是正常的业务流程,然后就被已读不回。这种事很多次发生。
从现象来看,是规则感的缺失。但是其本质是算计,在计算得失,权衡利弊后,他认为面对你可以违反约定和规则,无需代价,或收益远大于成本。
如果单纯归结于规则感缺失,就无法解释很多人实际拥有很体面的社会地位,这样的人往往是知道并充分遵从必要的规则的。
那么这种人,他遵守影响他的前途的规则的同时,并不影响他违反规则侵犯别人的利益,同时不付出任何成本。在这种情况下,违规、违约应视为一种极致的算计。它是遵从丛林法则,而不是简单的打破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