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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婷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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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婷,我劝你赶快上网查查当年桑兰捐给你的轮椅是多少钱,然后尽快连本带利的归还桑兰。当时桑兰给你捐轮椅,是受到谢晓虹的控制与胁迫,这种情况下发生的赠与关系在法律上无效,所以你那个轮椅属于不当得利。事不在大小,钱不在多少,但是公道自在人心,要的就是个说法,你还是好自为之吧,不要等到法院的传票到了去当被告,到时判决书下来,你不还也的还,输了官司,也有损形象。有个侵占他人物品不当得利的妈妈,你家小孩将来也不好混啊!



1楼2011-05-28 21:24回复
    《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IP属地:山东2楼2011-05-28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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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7 04: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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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捐赠属公益事业吧。
      想起了卖拐:等把轮椅改成担架,再还给她。 谢谢哦!


      3楼2011-05-28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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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压力很大


        4楼2011-05-29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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