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电信服务申诉书(最终整合版)
申诉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
被申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或实际运营商名称)
申诉事项:请求就被申诉人关停 2G 基站后未主动协商、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未妥善做好用户善后工作,导致申诉人移动通信服务长期中断一事,认定其构成合同违约及侵权,责令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并退还信号中断期间相关通信费用。
事实与理由:本人系被申诉人移动通信服务用户,手机号码为________,长期在江苏省无锡市________(具体小区/街道/地址)居住或使用通信服务。
自__年月__日起,本人所在区域移动通信信号严重减弱甚至完全无信号,无法正常拨打电话、收发短信、使用移动数据网络,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工作及紧急通信需求。
经了解,该区域信号中断系被申诉人关停 2G 基站所致。被申诉人曾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用户,说明系网络升级原因,对此本人予以认可。
但基站关停直接影响用户通信服务,被申诉人在关停前未主动与本人协商。后续本人多次主动联系被申诉人反映问题,双方虽有一定沟通,但始终未能就相关方案达成一致。由于信号中断状态持续存在,本人已实际无法享受合同约定的移动通信服务,被申诉人收取服务费用却未持续提供相应服务,已构成合同违约。
同时,移动通信服务涉及用户正常联络、工作生活及紧急通信等基本权益。被申诉人单方面关停 2G 基站,导致用户长期处于无信号或严重受限状态,侵犯了用户的通信服务连续使用权和公平交易权,构成对民事权益的侵害,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 2G/3G 网络退网的相关答复,移动通信退网不是简单地“说退就退”,需要在充分保障用户权益前提下实施;企业应早谋划、早告知,制定用户保障措施和完善的用户善后方案,为用户“愿意退”“乐于退”创造条件。同时,《电信条例》《电信服务规范》《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基础电信企业停止经营 2G 业务时,应提前通知所涉及用户,并妥善做好用户善后工作。本案中,被申诉人虽曾短信告知网络升级,但在关停 2G 基站前未主动与本人协商,后续双方协商亦未能达成一致,且本人所在区域信号长期中断,未得到妥善善后安排,已不符合工信部关于 2G 退网应保障用户权益、做好善后工作的要求。
本人曾于__年月日通过10086客服渠道反映该问题,但至今未得到有效解决(如已投诉过,请补充工单号:________)。
申诉请求:
1. 认定被申诉人因关停 2G 基站导致信号长期中断,构成合同违约;2. 认定被申诉人侵害申诉人通信服务连续使用权和公平交易权,构成侵权;3. 责令被申诉人退还信号中断期间的月租费及相关通信费用;4. 责令被申诉人就违约和侵权造成的不便给予合理补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
1. 无信号状态截图或录屏;2. 运营商发送的告知短信截图;3. 与客服沟通记录(通话录音、工单截图、聊天记录等);4.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此致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申诉人(签名):__________日期:__年月__日
申诉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
被申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或实际运营商名称)
申诉事项:请求就被申诉人关停 2G 基站后未主动协商、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未妥善做好用户善后工作,导致申诉人移动通信服务长期中断一事,认定其构成合同违约及侵权,责令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并退还信号中断期间相关通信费用。
事实与理由:本人系被申诉人移动通信服务用户,手机号码为________,长期在江苏省无锡市________(具体小区/街道/地址)居住或使用通信服务。
自__年月__日起,本人所在区域移动通信信号严重减弱甚至完全无信号,无法正常拨打电话、收发短信、使用移动数据网络,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工作及紧急通信需求。
经了解,该区域信号中断系被申诉人关停 2G 基站所致。被申诉人曾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用户,说明系网络升级原因,对此本人予以认可。
但基站关停直接影响用户通信服务,被申诉人在关停前未主动与本人协商。后续本人多次主动联系被申诉人反映问题,双方虽有一定沟通,但始终未能就相关方案达成一致。由于信号中断状态持续存在,本人已实际无法享受合同约定的移动通信服务,被申诉人收取服务费用却未持续提供相应服务,已构成合同违约。
同时,移动通信服务涉及用户正常联络、工作生活及紧急通信等基本权益。被申诉人单方面关停 2G 基站,导致用户长期处于无信号或严重受限状态,侵犯了用户的通信服务连续使用权和公平交易权,构成对民事权益的侵害,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 2G/3G 网络退网的相关答复,移动通信退网不是简单地“说退就退”,需要在充分保障用户权益前提下实施;企业应早谋划、早告知,制定用户保障措施和完善的用户善后方案,为用户“愿意退”“乐于退”创造条件。同时,《电信条例》《电信服务规范》《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基础电信企业停止经营 2G 业务时,应提前通知所涉及用户,并妥善做好用户善后工作。本案中,被申诉人虽曾短信告知网络升级,但在关停 2G 基站前未主动与本人协商,后续双方协商亦未能达成一致,且本人所在区域信号长期中断,未得到妥善善后安排,已不符合工信部关于 2G 退网应保障用户权益、做好善后工作的要求。
本人曾于__年月日通过10086客服渠道反映该问题,但至今未得到有效解决(如已投诉过,请补充工单号:________)。
申诉请求:
1. 认定被申诉人因关停 2G 基站导致信号长期中断,构成合同违约;2. 认定被申诉人侵害申诉人通信服务连续使用权和公平交易权,构成侵权;3. 责令被申诉人退还信号中断期间的月租费及相关通信费用;4. 责令被申诉人就违约和侵权造成的不便给予合理补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
1. 无信号状态截图或录屏;2. 运营商发送的告知短信截图;3. 与客服沟通记录(通话录音、工单截图、聊天记录等);4.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此致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申诉人(签名):__________日期:__年月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