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6-10-23 16:20:00
各有关单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及光船承租人:
为保障天津市杨柳青船厂“津滨拖1”拖带“240客位游览船”安全作业和过往船舶的航行安全,特此通告:
一、拖带单位及联系方式
天津市杨柳青船厂
联系人:刘永泉,电话:18803377694
二、拖带时间
2026年10月24日至10月25日(07:00-17:00)。
三、航经水域
天津市杨柳青船厂至天石坊码头范围水域。
四、拖带船队概况
被拖物:船名“240客位游览船”,船长48.80米、船宽13.00米、型深2.90米。
拖带船舶:船名“津滨拖1”,船长16.50米、船宽4.00米、型深1.70米。
护航船舶:船名“船厂01”,船长9.99米、船宽2.80米、型深1.10米。
拖带船队参数:最大总长度为77.30米、最大宽度13.00米、最大型深2.90米。
拖带方式:利用拖轮上拖带钩与趸船上的带缆桩绑扎方式拖带,前后两船相距约12米。
五、注意事项
(一)拖带船队严格遵守相关的海事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前关注天气、水文变化情况,遇有高水位、急流速、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等影响通航安全情形时,应停止作业安全锚泊,并及时向所经水域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船舶动态。
(二)作业期间,拖带船队应按规定显示信号,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通航安全保障方案中的保障措施,确保拖带作业安全。
(三)被拖船舶到达拖带地点后应做好船舶固定和24小时值守工作,确保停靠安全。
(四)过往船舶应加强与拖带船队联系,加强瞭望观察,注意识别,谨慎会让,密切关注拖带船舶动态,尽可能远离拖带船舶航行,以策安全。
(五)拖带期间如发生或发现水上交通问题应及时向航经水域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并听从指挥。
2026年10月23日
各有关单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及光船承租人:
为保障天津市杨柳青船厂“津滨拖1”拖带“240客位游览船”安全作业和过往船舶的航行安全,特此通告:
一、拖带单位及联系方式
天津市杨柳青船厂
联系人:刘永泉,电话:18803377694
二、拖带时间
2026年10月24日至10月25日(07:00-17:00)。
三、航经水域
天津市杨柳青船厂至天石坊码头范围水域。
四、拖带船队概况
被拖物:船名“240客位游览船”,船长48.80米、船宽13.00米、型深2.90米。
拖带船舶:船名“津滨拖1”,船长16.50米、船宽4.00米、型深1.70米。
护航船舶:船名“船厂01”,船长9.99米、船宽2.80米、型深1.10米。
拖带船队参数:最大总长度为77.30米、最大宽度13.00米、最大型深2.90米。
拖带方式:利用拖轮上拖带钩与趸船上的带缆桩绑扎方式拖带,前后两船相距约12米。
五、注意事项
(一)拖带船队严格遵守相关的海事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前关注天气、水文变化情况,遇有高水位、急流速、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等影响通航安全情形时,应停止作业安全锚泊,并及时向所经水域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船舶动态。
(二)作业期间,拖带船队应按规定显示信号,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通航安全保障方案中的保障措施,确保拖带作业安全。
(三)被拖船舶到达拖带地点后应做好船舶固定和24小时值守工作,确保停靠安全。
(四)过往船舶应加强与拖带船队联系,加强瞭望观察,注意识别,谨慎会让,密切关注拖带船舶动态,尽可能远离拖带船舶航行,以策安全。
(五)拖带期间如发生或发现水上交通问题应及时向航经水域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并听从指挥。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