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石云 通讯员杨睿 周柳君)自开展“醉驾入刑”以来,石屏县**大队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同时结合各种专项治理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6月16日石屏县**大队查获了石屏县“醉驾入刑”第一人。
6月16日1时50分许,在石屏县异龙镇西山路千百度门口处,驾驶人高某在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经过,被正在执勤的**拦下。高某一身的酒气,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石屏县**大队现场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高荣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0.80mg/100ml,后经云南省云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高荣静脉血液中的乙醇含为174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高某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被石屏县公安局**大队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