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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重申 【兔子吧吧规】 请发帖前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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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置顶贴的局限性,很多吧友和新来的兔友没有仔细阅读吧规,造成不必要的删帖和解释。
现 把吧规单摘出 公布如下,
希望各位兔友 发帖前阅读吧规,共同维护兔子吧秩序。


1楼2011-08-12 12:32回复
    兔子吧【吧规】及【删贴、处罚标准】:
    1:禁发任何形式的商业性广告、盈利性主题及发言,违者 删除并酌情封 ID、IP。
    2:禁止任何形式的繁殖(包括给自家兔兔征婚)、配种主题,活体贩卖,违者 删除并酌情封 ID、IP。
    3:禁发虐待、食用、侮辱兔兔的文字、视频及图片,违者 删除并封 ID、IP。
    4:本吧支持科学饲养兔兔,禁发错误饲养信息,违者 删除,并酌情封 ID、IP。
    5. 禁止恶意刷屏、恶意灌水、恶意挖坟及色情、标题党、同一ID的重复贴,违者,删除 并酌情封 ID、IP。
    6:遇到持有不同看法及观点不同时,请有理、有据、有节的沟通,禁止互相掐架,禁止人身攻击、禁止侮辱、挑衅及诽谤他人,违者 删除并封 ID、IP。
    7 对于严重影响贴吧正常秩序的帖子、掐架帖、捣乱帖、一经发现立即删除!挑衅者一律封ID。
    8. 吧主和小吧主不能滥用管理权限,违者必做严肃处理,对本吧管理团队(小吧、小编)长期没来并未请假者,吧主有权撤换。
    9. 吧友对大吧及本吧管理团队(小吧、小编)持有意见或建议时,可给吧主、小吧、小编发送百度消息、空间留言或QQ留言(勿在吧中发帖议论),我们会及时处理的。
    10. 非免费的兔兔及其用品的领、转让等相关信息,请严格按照格式发至兔子待养 吧:http://tieba.baidu.com/f?kw=%CD%C3%D7%D3%B4%FD%D1%F8&frs=yqtb 或本吧的 兔兔领养及转让专用贴:http://tieba.baidu.com/f?kz=917172830 ,对于已经发布的帖子将通知帖子发布者并将帖子删除。
    11.QQ群宣传,请发至统一的QQ群专用贴(http://tieba.baidu.com/f?z=766950076&ct=335544320&lm=0&sc=0&rn=30&tn=baiduPostBrowser&word=%CD%C3%D7%D3&pn=0 )。勿另行开贴宣传,违者 删除 并酌情封 ID。
    12. 处罚规则执行本吧【吧规】和【百度贴吧协议】(http://tieba.baidu.com/tb/eula.html)第四章-第19条及第20条规定。帖子被删除的朋友可到 【删帖记录】(链接见右侧信息栏)里查询。
    13.凡违反百度贴吧协议和本吧吧规 屡教不改者,撤消其会员身份、剥夺会员权利并加入黑名单(永久禁言)。
    


    2楼2011-08-12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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