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吧 关注:280,730贴子:7,449,580

用死证明我是真的爱你!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今天看见一篇日志这是发生在我们附近的一件真实的事,男孩为了证明是真的爱女孩,喝农药死了


1楼2011-10-12 22:18回复
    小小年纪却为了爱自杀,我们懂得什么是爱吗?是我们麻木了,怕受伤还是因为什么?遇到一个真正爱我们的人却不能够抓住。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1-10-12 22:21
    回复
      2026-09-10 04:51:3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都死拉…什么都是屁拉!傻小子,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1-10-13 05:50
      回复
        个人认为这种行为并不值的同情,只能表现出他的幼稚和不负责任,你喝药之前想过爸妈吗,想过兄弟姐妹吗,以死表真心是怎么想出来的呢,我觉得一个不顾及父母不顾及别人感受动不动就以死说事的人不配得到真爱,因为他连最基本的安全感都给不了别人。话说的有点重,对死者有点不敬,可是我希望这种幼稚的行为别再发生,害人害己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1-10-13 06:35
        回复
          哎,何必采取这种方式呢


          5楼2011-10-13 07:36
          回复
            这太脑残了!


            IP属地:河北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1-10-13 07:55
            回复
              男孩智障


              来自掌上百度7楼2011-10-13 08:10
              回复
                这样就是所谓的爱的证明吗?有没有想过,爱你的家人是不是也该自杀去证明爱你?自私的孩子、


                IP属地:河北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1-10-13 08:33
                回复
                  2026-09-10 04:45:3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如果真的需要这样来证明爱,哪这爱也不值得爱了


                  9楼2011-10-13 08:47
                  回复
                    弱智啊 也不想想你都死了 就是在爱她 还有什么用


                    10楼2011-10-15 13:08
                    回复
                      还真是个孩子、、那么的天真、那么的自私。


                      11楼2011-10-15 13:17
                      回复
                        败家孩子 又糟践一瓶药水


                        12楼2011-10-15 13:43
                        回复
                          哪个村的啊


                          13楼2011-10-15 14:40
                          回复
                            别再犯傻,谁离开谁都能活,爱她(他)就是要她(他)幸福,既然得不到她(他)的爱,那就让她(他)自己寻找她得幸福,她(他)幸福了就是你最快乐的事!自己以死来证明真爱,不值得!你死了,而她(他)呢?还会继续寻找的。想想父母吧!多为父母着想,你死了,父母怎么办?父母才是一辈子忘不了你的人,而别人时间久了就会把你忘在脑后的!!!


                            14楼2011-10-15 16:08
                            回复
                              2026-09-10 04:39:3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幼稚的男孩。。。


                              15楼2011-10-15 19: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