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节晚会主持的很成功,不过更成功的事情是,宝因为我此次临城三天行而悟出的道理,让我很坦然的接受了他喜欢我的事实。
日子继续在前行,秋天和冬天交替季节,最容易生病。那一段时间,我每天早起十分钟,按母亲交待的中药偏方会给宝按时吃些保健丸(大家知道茯苓、当归吧、这些都可以强身健脾),宝那段时间总不愿意起,每次是我洗漱完后,才去屋里叫他起床,有时叫了N次后,他仍然不动,我只能哄他,讲些他愿意听的话,他才配合我。红姨慢慢习惯了我们的生活,她总很羡慕的说:“你俩兄弟感情真好,”每逢看到我的父母时,红姨总是不断的重复这句话,父母也很羡慕我和宝的情感。爱一个人变成一种习惯时,在别人的眼中是甜蜜和美好的。
一日,我和宝刚入校门,迎面跑来两个女生(是我们同一届的),其中一个女生往我手里塞了封信,然后就跑出去了。宝看着我,没吱声(他当然知道那封信意味着什么),宝比以前成熟多了,我没有打开信件,放到了口袋中。到了教室,看到我自己桌子上放了一个网球拍(不用说,肯定与刚才那封信有关),男班长说:“刚才有人送来的,抽屉放不进去,我没有你杂物柜的钥匙,就让他们放桌子上了。”我点了点头,道谢谢。宝全看在眼里,仍然也没问。那天上午过的很慢,我一直有迫不及待打开信的冲动,但是想起宝,我一直没有这个举动。午间放学,我把宝叫到顶楼,把信交给他,宝接过信并打开,信的内容大致就是想交朋友之类的然后送个网球拍给我,署名是同届的女生。宝要把信还给我时,我和宝说:“宝,帮我忙,你帮我把这个信和网球拍还给这个女生,什么也不用说。”宝点了点头,我分明能读懂他的眼神,他对我的做法非常赞同。
就这样,高中三年的日子里,我和宝互帮互助,拒绝了N次女生的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