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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农妇术前猝死亡 哈尔滨阳光女子医院半夜给家属钱求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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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媒体对双城市48岁农妇吴秀芬在哈尔滨阳光女子医院准备做“子宫肌瘤”手术前突然死亡一事进行了报道。记者从死者家属处得知,阳光女子医院5日晚两次找家属谈赔偿,最终给了家属25万元。令人不解的是,阳光女子医院院长闫敬敏却不承认赔偿一事。
6日9时许,死者吴秀芬的弟媳陈艳告诉记者,5日21时许,阳光女子医院院长闫敬敏找到他们,要“商量商量”赔偿的事情。虽不愿意,但是阳光女子医院的人对家属很凶。无奈,双方只能到一起商量赔偿的事情。由于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加上院方的人态度强硬,拒不认错,赔偿没有达成协议,双方不欢而散,陈艳独自回家。
陈艳说,哈尔滨阳光女子医院的人在没有通知其他家属的情况下,把她大哥(死者吴秀芬的丈夫)李双军和两个孩子在半夜接到哈尔滨阳光女子医院,再次商量赔偿的事情。大哥这边只有3个人,而对方来了10多个年轻力壮的青年,而且对方态度很强硬。最后,哈尔滨阳光女子医院“一口价”,给家属赔偿25万元现金了结此事,条件是死者家属对于该事件不再追究,家属在“和解书”上签字。
陈艳表示,由于大哥李双军及他的一双儿女,还有诸多亲属这些天为大嫂的死很悲伤,孩子的姑姑更是几度晕厥,为死者悲伤的同时还要照顾其他亲属,这件事情让大家身心疲惫,就勉强接受了院方的赔偿。死者吴秀芬的女儿李燕告诉记者,阳光女子医院赔付25万元了结此事,拿到了钱也换不回妈妈的命。虽然对妈妈的死心有不甘,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下一步,将会操办妈妈的葬礼,让妈妈早日入土为安。
记者致电阳光女子医院院长闫敬敏求证赔偿事宜。出乎记者的意料,闫敬敏院长不承认已经和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她说,我们正在和家属谈和解的事情,还没有赔偿。并称,院方没有代家属签字。记者想再了解其他事情,闫院长以不方便为由挂断电话。


1楼2011-12-09 08:52回复
    医院太没有人情味了,


    2楼2011-12-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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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8 02: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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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11-12-09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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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双城市各大媒体转载此新闻 让双城市民知道这家医院的丑行!!!


        4楼2011-12-0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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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到第一件医疗事故,是实习的时候,实习的医院俺就不暴光的,那时侯在骨外实习,一有点背景的车和一摩托车相撞,开摩托的人到医院时候还活蹦乱跳的,正赶上午休,那人被安排到下午做检查,我还真不明白为什么不立即检查呢,反正医生都在,除了跟着值班的师兄外,我们都去吃饭了,等到回来的时候,那人已经处于昏迷状态,连瞳孔都散大了,急救没有啥用,我们实习生们认为这是医疗事故,可,那家属来的晚,来的时候人已经是不行了,而医生告诉他们人进来就这样状态,我们这些实习生也被告之“谨言慎行”。。。。。而且后来我知道,原来那个肇事的人在开摩托那人处于昏迷状态的时候就找了主任,告诉他死人比活人省钱。。。当然,这是一个师兄说的,并未得到证实。。。。。
          那时候我知道了师兄以前说的那句:在医院死个人不算是事儿的意思。。。
          无论如何,真的希望医生能秉持救死扶伤的心态去工作,医院能秉持对患者生命负责任的态度去存在。医疗事故出现,就要勇于承认,这样不会败坏医院名声,而更能让人相信医院的认真和安全。。。要不然,我们这些劳苦大众真的是一点安全感也没有了。。。。
          


          IP属地:日本5楼2011-12-0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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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可贵,生病时选择医院很重要!


            6楼2011-12-09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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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医院没有好印象 充满死亡和悲伤的地方


              7楼2011-12-09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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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干吗不去公立医院,这病根本不能死人。赔多少钱人也回不来了,不过也不能便宜了医院。


                9楼2011-12-12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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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8 02: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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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多个年轻力壮的青年


                  10楼2011-12-14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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