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每个晚上,我看大本大本的漫画—「花生」、「超人」。对自己大声背一首诗—勃郎宁,伊伊甘明斯。
我不介意。
我想回来看你,我想见你,但是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在香港。我只在空余的时间想你,我一天有廿四小时空余的时间。
我喜欢你的毫不掩饰。就算你撒了谎,连那个谎都是百分之一百很真的谎,这叫人啼笑皆非。你毫无掩饰的自私「我不想你跟其它的男人出去。」
我很高兴你是这样的自私。
我想回来跟你说:三藩市真好看是不是?但你可在香港?
我想你。
我问你是否还会向我求婚,抑或要想一想。
你说:「或者想一想,我喜欢你,但是你的脾气……」
我笑了,每个人都在怨我的脾气,原以为你会两样,岂知你并没有什么两样。
你没有写信给我,信箱总是空的。事实上,我不想你写信给我。我不大喜欢信,两个人到了要写信的地步,感情总已相隔很远了。
你说你喜欢看我的信,我的签名总是很大的。你说:像签一张文件,黑字白纸,赖不了。事实上,我的字很难看,只有签名是熟练的,所以有机会表演总是签得很大,像一个女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