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黄教以安众蒙古”的国策,通过影响生育文化以减少蒙古民族的人口。通过物质刺激鼓励人们当喇嘛,喇嘛地位高,清政府在其《理藩院则例》中规定“喇嘛辖众者,令其治事如札萨克”,使掌权的喇嘛有了与旗长同等待遇和权力,上层喇嘛享有与蒙古王公同等的优厚待遇。人们愿意当喇嘛(类似于现在的“少生奖”、“丁克奖”、“关爱女孩”)。为了尽快推广喇嘛教,不仅给喇嘛优厚待遇,而且清帝亲自从国库中拨出国帑修建寺庙。“修庙一座,胜用十万兵”,“家有二子者以一子当喇嘛,有三子者以二子当喇嘛”,喇嘛人口甚至占到了总人口数的1/3。经顺治至乾隆一个半世纪(数千年一遇的全球人口快速增加时期)的优礼,藏传佛教的地位日崇,影响很大,其势力已伸入漠北、漠南和西部额鲁特整个蒙古地区,拥有寺庙千余座,僧侣数十万人。在其他民族人口快速增加几十倍的同时,蒙古族人口却不断减少。如鄂尔多斯地区,清初人口有40万,到清末下降到仅有8万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