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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安市长不仅仅是说句客气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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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要求18年未执行到位
近日公布的《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推进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教师养老保障制度改革(9月9日《楚天金报》)。  今天是教师节,而国家层面所承诺的“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无疑是送给全国教师们最大的“节日红包”。  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理想与现实间总是有些距离。“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这一提法,已有18载的漫长历史了。早在1994年1月1日实施的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2006年9月1日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指出:“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尽管新义务教育法从旧法中的“不低于或者高于”删掉“高于”,仅剩下了“不低于”,更加贴近实际,执行难度系数也有所降低,但是,这变软的法律条款,也未得到很好地执行。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再次重申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如今,“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再次被隆重抬出来,显然意味着这项公共政策从颁布实施到现在,并没有执行到位,以至于中央反复强调,屡屡承诺。去年8月,《人民日报》记者对此曾在广东省做过专门调查,当地教师收入与公务员相差一到两个档次。按理,高级教师相当于副处级,但只拿到科级公务员收入;一级教师相当于科级,收入也只相当于科员级公务员。   教师工资远远滞后于公务员,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广东省尚且如此,其他地方的差距可想而知。“年轻老师养不起自己,中年老师养不了家庭”,成为一些地方不少“灵魂工程师”的窘困写照。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薪资待遇问题不仅关乎1200万的庞大群体,还关系科教兴国战略与教育均衡的实现。  这意味着,“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决不能只停留在喊口号上,唯有采取非常规措施,才能保障法律条文走进现实。首先,要严格问责制度。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均规定,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然而,多年过去了,这些法律条款始终处于休眠状态。所以,国家层面必须尽快把问责条款从睡梦中叫醒,利用法律“利剑”来倒逼各级地方政府的赶快兑现。  更为重要的是,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纳入公务员序列。唯有把老师纳入公务员行列,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的规定,才能真正落地生根,中央也不必再隔三岔五旧话重提了。


1楼2012-09-10 22:35回复
    希望更多的人把这个帖子顶起来。不要忽视,或无视国家政策!


    3楼2012-09-10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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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7:13:48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昨天看新闻,教师资格由终身改为5年一评了!


      IP属地:江西4楼2012-09-11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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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待遇已经不错了啊相比较公务员来说


        5楼2012-09-11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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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我是老师,我就找个凉快地方一遍眯着去,要按地方的实际情况说,你比北京上海的是差太多了,关键你不是那里的人,在南宫不能说没有负责人的老师,有肯定是有,但是凤毛麟角。不然很多学生都不会去衡水了。大部分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种,天天盼过礼拜天。多少付出就有多少收获,试问你们对所教过的学生付出过多大的心血呢。暗地里开补课班,不参加的正常上课肯定跟不上,推荐学生买本这种书,要个那种学习材料等等吧,反正我觉得现在的老师就是个吃国家饭的混工。


          7楼2012-09-11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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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式老师还赶不上代课老师教的好呢,我觉得应该给老师的教学质量挂钩,


            8楼2012-09-11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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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很普遍,老师的工作繁琐、劳累,但薪水和付出不相等,除非是教授,此情况不只在本市存在


              IP属地:河北10楼2012-09-12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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