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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于:“昨天令我只能呵呵的25ZLD拍团”一帖内容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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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不想跟这个513LZ讲道理了。。。
因为我觉得跟他讲道理不如跟狗讲道理。。
我已经想开骂了。。。不对我上面两句已经骂了。。。
LZ你这个人总结下来就是:
脑残,优越感,自私,装13,假清高,虚伪,自以为是,脑回路不对,三观不正,假仁假义and so on 。。。。。。。。。。。。。。。。。。。。。。。


IP属地:四川138楼2012-12-25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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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Z这浓浓的优越感和白莲花~~~~~~~~他是真的以为自己站在道德制高点啊~~~~~~~~~无力吐槽~~~


    141楼2012-12-25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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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1 06: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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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楼2012-12-25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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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LZ说自己是学法学的那我们就来打个比方说吧
        有个项目需要很多个人来一起完成 报酬假设为24W
        这时候 你的十来个朋友想带着你一起干 但是你们人数不够 只得通过各种途径寻求其他人一起合作完成此项目
        于是有十来个之前和你们完全不认识的人 加入了团队 和你们一起合作进行项目 连你在内一共25人
        开工以前 合作协议上约定了 每人至少需要付出1W单位的劳动价值 才能参与报酬分配(分配方式为参与分配人员平分全部报酬)未达到标准的不得参与分配
        而你因为自身原因(不管是你技术问题 还是你的硬件问题 反正都是你自己的原因)你所付出的劳动价值只有不到2K单位
        此时按照合作协议约定 除你以外的24个人达到付出1W单位劳动价值的标准 可以参与报酬分配 每人应分得报酬1W
        而你的朋友仗着自己握有财政大权 就强行把你纳入分配人员之列 实际分配人数变成25人 每人只分得9600
        首先 你觉得这9600是你应得的吗??
        你亲友自愿把自己应部分中的400转送给你 自己是你们自间的私事 没什么异议
        但是其他不是你亲友的人不愿意把这400送给你 那你们凭什么强行扣除别人的应得报酬??
        这难道不是你们违约了么?


        IP属地:重庆143楼2012-12-25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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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戏穿着跋山涉水卖萌,贴吧穿着犯罪心理装13.
          我只想说一句,我少林还是好人多的,这种。请无视吧。
          老手回归,请担待,求关爱,无DPS。请以后出门带上,
          别别人一问你那卖萌的跋山涉水少林伙夫装就在那像个小媳妇儿一样,先卖把萌,再哭诉自己多可怜,求包容。
          有些人卖萌让人身心愉悦,有些NC只能让人五味杂陈!
          您不是满篇清高高贵冷艳,一幅不食人间烟火,假正义真虚伪的嘴脸么?
          道歉?从标题到帖子贯穿始终,丝毫未看出您的歉意。
          手里拿根棍,打一发普度众生,就以为自己镶金释迦摩尼附身?所有人都要尊重你,包容你,同情你,施舍你?
          您这么清高冷艳,口口声声装备金钱浮云,亲友就算甩手20万也跟别人没关系。
          那您何必拿那区区6000多工资,亲友何必带您坑野人?
          身为一个老爷们,满世界的要感情,博关爱,您是伤残了还是哪里有缺陷?
          装备跟不上进度是野人的错?是路人的错?
          现实这么高高在上,求您拿出点RMB,包个团,就算您全程横着过,谁敢说个不是?
          这个世界没感情,我们都是行尸走肉,就您有感情,就您最有疯气,就您最“心”正脑歪!
          现在怕是也没几个妹子会在游戏里现实里求同情,求关爱吧?
          关爱同情也没啥!麻烦您感恩一下好么?那些被喊进团非亲非故的路人是你什么人啊!是你们什么人啊?凭什么补了你们的DPS,额外出了你们的力,还要被你这种全程凝视,没做一点贡献的主分一杯羹?
          不感谢也就算了,竟然来句[带你清CD]你指来吐槽的那个野人LZ。到底是谁带谁您分清楚了么?
          我似乎忽略了一个问题,好像NC也是一种无法治愈的缺陷!
          的确需要“同情!”
          真是第一次在贴吧如此这样回帖!
          是不是世界末日刚过,精神病院的墙塌了,都溜达出来放风了?
          大谈特谈法律,犯罪心理。不过也是,您这种嘴脸,我真心不奇怪某些律师那张嘴那张脸就跟被王水泼过一样!


          144楼2012-12-2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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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长跟某些团员是你亲友。但不是所有的团员都是你亲友。所以定义还是野团。
            野团有野团的规矩,那些拍到的钱不是属于团长一个人的,应该按照规则分给团员。
            按说你根本没有领工资的资格,你T住了吗?dps达到了吗?
            你说你学习,学习还领工资啊?
            还学法律的?法律第一是什么?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这个团里,平等了吗?
            我觉得你的书白读了。
            你最好以后不要从事法律有关的工作,本来中国的法治就掺杂了太多人情味道,有你这样的参加进去,我觉得又要增加一笔黑色


            IP属地:重庆145楼2012-12-2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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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起念破那个3600分开烛龙殿团的团长【(-.-)还是木有削弱前的。。。】你们真像。。。


              IP属地:安徽来自手机贴吧149楼2012-12-25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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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楼2012-12-25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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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1 0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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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151楼2012-12-25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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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我一个人看了第一页就觉得这个是网友匿名拉仇恨的么?法律系主修犯罪心理学?


                    IP属地:北京152楼2012-12-25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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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来看,活的奇葩,还是大师@玖十九 @楼熙嘟嘟


                      来自iPhone客户端153楼2012-12-25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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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楼猪的智商捏了一把汗,你这智商估计小学都没毕业吧,还是从小学睡到大学快要毕业的


                        154楼2012-12-25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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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辱不惊,想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IP属地:四川来自手机贴吧157楼2012-12-25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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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我临床医学本科大三。大临床。你懂的。。不管你是学的犯罪心理学还是心里犯罪学,你迟早要在我们手里的。。。。


                            IP属地:浙江来自手机贴吧158楼2012-12-25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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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1 0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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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159楼2012-12-25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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