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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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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争辩 19世纪时,美国有一位青年军官个性好强,总爱与人争辩,经常和同僚发生激烈争执,林肯总统因此处分了这位军官,并说了一段深具哲理的话: “凡是成功之人,必不偏执于个人成见,更无法承受其后果;这包括了个性的缺憾与自制力的缺乏。与其为争路而被狗咬,毋宁让路于狗。因为即使将狗杀死,也不能治好被咬的伤口。” 20世纪初的美国总统威尔逊的得力助手,财政部长威廉·麦克阿杜曾以多年的从政经验,告诉他人一个重要的道理:“你不可能用辩论击败无知的人。” 的确,你碰到一个无知的人,又怎么能用辩论换来胜利呢? 假如我们赢了对方,把他的说法攻击得体无完肤,那又能怎么样呢? 而对方在辩论中输了,必定会认为自尊心受损,日后找到机会,必然又是报复。因为一个人若非自愿地屈服,内心仍然会坚持己见。 每当我们要与人争辩前,不妨先考虑一下,我到底要的是什么?一个是毫无意义的“表面胜利”,一个是对方的好感。这两件事就如孟子所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你需要的是什么呢? 所以在美国有家保险公司,训练销售员的第一条准则就是“不要争辩”。因为推销不是辩论,不需要为不必要的细节,甚至不相干的事情来争论。


IP属地:上海1楼2012-12-27 21:39回复
    你不可能用辩论击败无知的人 顶


    2楼2012-12-28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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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5 1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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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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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老虎曰:以德服人


      3楼2012-12-28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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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的例子,深刻的道理


        IP属地:湖北4楼2013-01-1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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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其为争路而被狗咬,毋宁让路于狗


          5楼2013-01-1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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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与不争


            IP属地:广东6楼2013-01-15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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