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居延吧 关注:6贴子:178

回复:果壳网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为什么现在很多媒体喜欢给罪犯/犯罪嫌疑人喊冤???
新闻报道中大篇幅引用罪犯/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的话语,不引用/孤零零扔两句公诉人的话语。
这是某种强迫症吗?


16楼2013-02-03 10:56
回复
    化妆品在中国都算入“奢侈品”行列,税率高得像发疯一样。说空姐逃了一百万的税,真不是不可能。当然,她的获利就远少于这个数了。
    比如说一件原价一千元的化妆品,税钱可能会到五百,她顶多加个一两百卖出去——否则别人就不在她那里买了。
    如果做这个代购生意,每次回国怎么不得带上价值几万的化妆品啊。——而且化妆品这东西,如果贵点儿的,十来瓶就上万。也就是说她带个几百瓶化妆品回国就能逃税百万。
    所以这案子,我是这么觉得的:这姑娘犯罪了,走私,没错的。
    按刑法条文看,如果她的走私数额确实到了这个数目(如上所述,完全可能),那么,按条文判,她的判刑正当。
    然而,以我的个人看法,我坚决不认为这个法条是正义的。
    为什么走私的刑罚和杀人一样重?因为这是“与国争利”。在某天朝看来,这可比杀人严重多了。并且,“走私情节严重”的最大原因事实上是“税率严重偏高”——凭什么化妆品的税率能到五成?如果税率正当的话,她拎个几百瓶化妆品回国会有那么大的逃税额?进一步说,如果税率正常的话,大家直接去市场买不就好了,为什么非要找代购?原因就是,化妆品分明是日常用品,但是天朝却非得定个奢侈品的税率。


    17楼2013-02-03 10:57
    回复
      2026-05-31 22:08:4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走私普通物品最多无期,杀人最多偿命,貌似差别还是挺大的。
      走私逃了税,不只是与国争利,更多的是不正当竞争,让那些依法缴税的合法商家倒霉。
      不只是化妆品,中国总体税率偏高。
      化妆品不是护肤护发用品,有30%的消费税,所以进口时总税率高。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至于为什么,就不知道了,也许是因为不是生活必需品吧。


      18楼2013-02-03 10:58
      回复
        逃税的人,生活不容易,不逃税的那些老实人呢?他们也有妻儿老小,他们也需要独立之类的。这不是托词。
        从这个方面来说,与杀人越货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而且,人命并不是最大。杀人不一定要偿命,不杀人有时候却要受到剥夺生命权的惩罚。


        19楼2013-02-03 10:58
        回复
          1.税收,尤其是关税,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走私的本质就是挑战国家主权。
          2.如果国家容忍走私,除了主权问题之外,会引起扰乱市场秩序。
          3.所谓的“奢侈品税”(实则消费税)的课税目的就是限制特定产品的消费。这种政策性的限制与是否生活用品无关。例如拇指一次性筷子虽然是生活用品,但是不环保就被限制。被限制的特定产品一般都不是生活必需品,例如进口汽车的消费税税率根据排气量不同,差别核定。排气量越大则税率越高,4.0以上排量达到40%。事实上,一般生活也不需要如此大排量的车。
          4.化妆品消费税并不一刀切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的附件《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征收30%消费税时,化妆品的定义是:
          ----------以下是引用----------
          八、化妆品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妆品。
          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
          可以发现这些化妆品都不是生活必需品,甚至连定义为日常生活用品都有待商榷。
          5.麻烦各位说中国综合税率高的,能举例说明哪里的综合税率比中国显著低的
          PS:说走私数额大是税率高,因果倒置了。设置高的消费税就是没了减少对特定商品的消费。任何通过逃税对抗这种设置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20楼2013-02-03 1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