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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子发帖就被删,我偏要再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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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了怪了,发个帖子就给我删了,我硬是认认真真看了三遍吧规,确实不晓得毁在哪里!


1楼2013-02-03 14:58回复
    成都男美容手术后眼睑外翻 驻颜美容被判赔两千元
    家住成都高新区的任必方做眼袋外切手术已经一年多了,但直到现在,他双眼下睑仍有轻微外翻。去年2月,他将金牛区驻颜美容美容机构业主告上法庭。今年1月29日,任必方终于了收到了判决书,金牛区人民法院判决:驻颜美容赔偿任必方2010.91元。 术后视力受损 眼睑外翻 这场官司的起源要从2011年说起。 2011年,任必方看到成都一家报纸上登载了驻颜医学美容机构(以下简称驻颜美容)的祛眼袋手术广告,随后他找到该美容机构,询问了手术的相关情况,据任必方的说法,医生当时告诉他,外切眼袋手术不会对眼睛造成影响。 没有了后顾之忧,任必方便交了3000元的手术费,做了外切眼袋手术。但手术后,任必方却出现了双眼充血、左眼结膜下淤血明显,双下眼睑外翻等症状,以至于出现视力下降。任必方对此十分生气,“医院在手术前信誓旦旦地保证,不会有这些后遗症,但结果却并非他们所说的那样”。 驻颜美容对此的说法是:任必方现在的症状,是因为术中不配合手术、术后没有遵照医嘱造成的。 但法院并未支持这一说法,原因是《手术记录》中关于任必方不配合的说法,仅为驻颜美容单方书写。 驻颜美容涉嫌篡改病历? 知情同意书中关于风险的阐述,亦是双方争议焦点。 任必方自称:在出现一系列症状后,曾经想拿到自己的病历,但被驻颜美容以种种借口推脱。直到2011年12月29日,终于拿到了病历的复印件,而此时病历已经被篡改,其中关于术中术后风险,如麻醉意外、感染、下眼睑外翻的内容是驻颜美容事后手动添加的。 而以上手写的事项几乎和任必方出现的术后症状如出一辙。任必方质疑:“那为何事前不告知,事后又篡改病历呢?” 金牛区法院在判决书中确认了《整形美容手术知情同意书》中有附加的手写内容,且附加内容与任必方出现的手术结果完全相同。判决书中认为,“这与常理不符”。 但法院并没有就该同意书中的手写字体是否为驻颜美容事后添加作出裁定。根据本网记者了解,目前国内的鉴证技术,尚无法鉴定出一年内字迹的具体书写时间。 不过金牛区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任必方是在妻子的陪同下去签订同意书的,其妻是医生,具备一定医疗常识,如果其妻发现术后会有如此大的风险,不可能同意手术。 患者不满赔偿额度 将继续上述 在手术并发症出现之后,任必方曾与驻颜美容多次交涉未果,后经西安路***调解,驻颜美容退还了任必方的手术费。但驻颜美容代理律师在辩护中称:任必方在手术后多次到驻颜美容办公室吵闹,影响了工作秩序,在这种情况下,才退还了治疗费用。 不过,任必方依然将驻颜美容美容机构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矫正手术费、残疾生活补助等费用共计195577元。 2012年5月31日,金牛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决金牛区驻颜美容美容机构业主向任必方赔偿2010.91元。但该判决书仅支持赔偿医药费、交通费、咨询服务费,并没有支持任必方的所有赔偿请求,如误工费、矫正手术费等。 任必方对此并不满意,他表示将于近期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楼2013-02-03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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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9 02: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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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篡改病历好吓人!不仅违法还没道义!难道医院要医死人,可以改成回光返照自杀??


      3楼2013-02-03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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