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学生今年暑假第一次再肯德基兼职。所有的资料复印件健康证都交给经理了,七月十一号开始上班培训的,共培训两天。但突然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想辞职。经理和我说从我培训第一天起就属于正式入职员工,总部都有我档案了。让我先签了劳动合同然后再写离职申请。因个人原因真的不能继续干,但是只培训两天为什么要签合同呢。真的像经理那样说的吗。她说我的工时都排好了,总部也有我档案,培训时忘让我签了。培训第一天开始真的属于入职员工吗?我可以直接走人吗?会有影响赔偿吗?还是要签合同在写离职。急需知道!!!!清楚点叙述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