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养犬户:
近段时间,我市烈性犬、流浪狗伤人扰民时有发生,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影响。为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市容环境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长治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市公安局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打击违规遛犬整治行动。通过一段时期的集中整治,为市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容环境和治安秩序。 重点对以下五种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1.未按《长治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为犬只接种疫苗,未办理犬类准养证的。 2.禁止在广场、公园、机关、学校、商场、候车室、候机厅等人员密集场所遛犬。 3.携犬外出不带牵引带的,不按照规定时间携犬外出的。(早7点前、晚19点后) 4.违规在居民小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 5.放任犬只扰民、伤人的。 对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初次查实的,对养犬人予以警告处罚,屡教不改的予以没收犬只;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劝其移出市区饲养,不听劝阻的没收犬只;对于犬只伤人的,养犬人要依法赔偿,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2013年7月22日
近段时间,我市烈性犬、流浪狗伤人扰民时有发生,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影响。为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市容环境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长治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市公安局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打击违规遛犬整治行动。通过一段时期的集中整治,为市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容环境和治安秩序。 重点对以下五种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1.未按《长治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为犬只接种疫苗,未办理犬类准养证的。 2.禁止在广场、公园、机关、学校、商场、候车室、候机厅等人员密集场所遛犬。 3.携犬外出不带牵引带的,不按照规定时间携犬外出的。(早7点前、晚19点后) 4.违规在居民小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 5.放任犬只扰民、伤人的。 对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初次查实的,对养犬人予以警告处罚,屡教不改的予以没收犬只;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劝其移出市区饲养,不听劝阻的没收犬只;对于犬只伤人的,养犬人要依法赔偿,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2013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