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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我来翻译一些slash自传中的比较有趣的段子吧~!保持陆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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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Cherokee雇用,成了一个录音工程师的勤杂人员。就仅仅是个勤杂人员。但我不在乎。
上班第一天我来到录音室,准备好为他们跑腿,帮他们丢垃圾,或者其他无论什么事、无论在什么时候差遣我。


213楼2013-08-10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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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我就变得显而易见的消沉起来,因为我发现我整个星期的工作就是为Motley Crue办事,从早到晚,无论他们要我办什么。
    就仅仅在一周以前,同样的这几个人,拒绝了我进入他们的录音室,而且还有可能和我的女朋友上了床(slash:我的女朋友说什么事都没发生,我也相信了她,但还是...)。
    现在呢,我却要在剩下的几周内都做他们的跑腿。丫的...


    214楼2013-08-10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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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02 21: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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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音室经理给了我100刀,让我为Motley跑次腿,那是第一次,而且我确信那将会成为以后很多次跑腿的开端。
      他们让我买大瓶装的Jack Daniel's,大瓶装的vodka,几包薯片,和几条烟。
      我出去,走在阳光下,看着那些钱,内心挣扎着需不需要抛弃我的自尊。
      那天的天气真的很好。
      到了卖酒的商店,我却停了下来,想了几分钟。


      215楼2013-08-10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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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眯缝着眼望向天空,接着又凝视人行道,然后再次迈步——朝着家的方向。
        这就是我和Cherokee的故事的终结。
        如今我在专业的录音室内已经度过了无数小时,却再也没踏入过Cherokee Studios一步,想来也真可笑。
        至少现在我不会再去——好吧,我欠他们100刀。


        216楼2013-08-10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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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者:预告:Axl终于要出场了。


          217楼2013-08-10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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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极度渴望加入一个乐队。
            因此我每个星期都会彻底搜查L.A.的免费音乐人报纸The Recycler上的广告,寻找适合我的招人启事。虽然大多数都是无用功。
            但是有一个星期,一个广告激起了我的好奇心:一个主唱和吉他手寻找另一个吉他手,要喜欢Aerosmith和Hanoi Rocks的。更重要的是,他们郑重声明,不需要“蓄胡须或留小胡子的人”。


            219楼2013-08-11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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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我打了广告上的电话,和他们约时间见面,然后去了他们租的旅馆房间。
              我是和当时正在谈的一个女朋友一起去的。
              我马上就认出了Izzy,自从他那天拿着我画的Aerosmith的画到音像店来找我之后还是第一次见。
              然后我意识到另一个人一定是那个录音带里的高声调的主唱。
              我想,“酷,这次说不定会有点起色。”
              他们的简陋的小房间其实更像个衣橱:只放得下一张床,和床前的底板可以坐下,还有一台电视机——也是那房间里的唯一光源。


              220楼2013-08-11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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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Izzy聊了会,但Axl一直在打电话,虽然我进门的时候他和我点头打了下招呼。
                那时候我觉得他挺无礼,但了解了他之后才明白其实并非如此。
                一旦Axl进入到一个谈话当中,那么就再没有什么可以让他停止。
                在枪花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叫他“赛吐温”:一旦Axl开始说一件事,他的长篇大论就好像马克吐温。


                221楼2013-08-11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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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02 21: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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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却无风无浪。或许是他们决定还是不想找第二个吉他手了,或许只是觉得我不适合。
                  无论是什么问题,总之毫无进展。


                  222楼2013-08-11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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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n刚回到好莱坞的时候,就很自豪的告诉我说,他住在他妈妈那边时,学会了打鼓。
                    我确信那一定也是他再次被赶出家门的原因。
                    Steven已经准备好要和我一起组个乐队了。虽然那时候我还是在半认真的和Tidus Sloan一起玩,同时回复着报纸上那些寻找吉他手的古怪广告。
                    我并没有把Steven的事当真。对我而言,Steven就是我的社交主管,还是有点麻烦的那种,因为他开始来看Tidus Sloan的排练,而且他只要一逮到机会就会说,他是个比Adam Greenberg更好的鼓手。
                    当我最终连一个乐队都没有了之后,他就不断地来烦我,可我根本就没兴趣看他打鼓,就让他一个人玩儿去。


                    224楼2013-08-11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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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n的外婆把她的老Gremlin车给了他。很显然,由于他不能在外婆家练鼓,所以他每天都会把鼓装到车上,然后开到公园里练。
                      那公园还有个游泳池和高尔夫球场。我对那里很熟悉,因为当我还9岁的时候,经常会在那里踢足球。
                      很奇怪的是,Steven会把他的鼓摆在一个散步道区域的旁边,然后练上整个下午和晚上。
                      我很确信那些老人家、慢跑的人、扭腰的人、遛狗的人都会喜欢的。一个蓬乱金发摇滚小子,使尽全力打着全套的双低音鼓,这架势在任何场合都能娱乐大众。


                      225楼2013-08-1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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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终于还是同意去看看他打鼓。但即使是在开车去见他的路上,我还在想,我他妈的到底在想些什么呀。
                        等我到公园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我把车停在他的车旁边,信步走着走着就走到了慢跑的小道,他就在那,在黑暗里猛打着鼓。
                        远处的灯光从背后把他照亮,隐约可见的公园广阔的区域和高尔夫球场成了他的背景。
                        那景象真的很不可思议。
                        在把注意力转移到他的鼓技上之前,我呆了一会才把眼前的景象消化掉。
                        一旦开始听他打鼓,我就忘记了背景。
                        我坐在黑暗里,看着Steven打鼓,虽然他的技术并不是太好,但还是令我满意的。
                        而且,反正我也没有其他选择了。
                        (译者:想象一下当时的那个情形,在一片黑暗的公园里,Steven打鼓,Slash看着,觉得真的好有意思,呵呵~)


                        226楼2013-08-1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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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n和我正处在一个似曾相识且不乐观的处境当中——我们需要找个主唱,而且这一次,还要找个贝斯手。
                          这一点Steven比较有优势,因为他知道所有的乐手:他经常在外面,不仅看了当时L.A.的几乎所有乐队,也熟悉小道消息。
                          他听说Motley Crue走红之后,Nikki Sixx的前乐队London的共同创始人Lizzy Grey打算重组London。
                          这可是件大事。Steven和我小时候就看过他们的演出,并且受到过很大震撼。
                          Izzy Stradlin就在第二代London里呆过,但他离开之后,乐队就变得有点涣散,而且缺了一个吉他手和鼓手。
                          Steven和我就去参加了试排练。结果徒劳无功。


                          230楼2013-08-13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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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我们决定自己行动。
                            我们缺一个主唱和贝斯手,因此我们决定先定下贝斯手,然后才可以以一个完整的乐队面试主唱。
                            我们在The Recycler上登了个广告,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寻找贝斯手。要受过Aerosmith和Alice Cooper影响的。致电Slash。


                            231楼2013-08-13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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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02 21: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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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雅图的时候,Duff已经参加过好几个朋克乐队:
                              颇具开创性却常常被忽视的Fartz,他在里边是吉他手。
                              传说中的垃圾摇滚风格四人乐队Fastbacks,他打鼓。
                              还有其他一些乐队。
                              在搬来L.A.之前,他才刚开始弹贝斯。
                              Duff是个在音乐方面多才多艺,同时又奋发图强的人。
                              他没有离开西雅图,因为在创作方面他还没有令自己满意。
                              之后他又离开了西雅图,因为他明白当时的那里音乐环境(slash:至少当时)是处在一个走下坡路的状态,而他却想获得成功。
                              他知道L.A.是西海岸的音乐中心,因此在没有任何计划,也没有任何朋友可以收留他的情况下,他孤身一人开车来到L.A.闯天下。
                              他的激情令我顿生敬佩,因为他和我有着同样的面对工作的态度。
                              这一点使我们之间马上产生一种亲昵感,这么多年以来,从未有过一丝动摇。


                              235楼2013-08-13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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