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右手牵着的那个孩子,身高大约达到他的第二根肋骨,这是个漂亮的孩子,大约年纪是十四五岁,即便是黄种人,他却拥有不亚于欧罗巴人种的笔挺鼻梁,斯拉夫人的小脸盘,皮肤细致而终年不见天日,那是一种病态和易碎的雪白,双手上白色的兔绒手套和手工披风足见他的父亲将他视若掌上明珠。这孩子的名字是Ning,依孩子的年纪来看,显而易见,Dr.Lee明显是他的养父。如果不是这孩子过于近似于孩童的心性,说DR.Lee是他的长兄大概也有人会相信。
但黑夜告诉我们,每当巴洛克风格的双人床发出淫靡的声响,宁无声的哭泣被嘴里的缎带取代的时候,他们可不仅仅的父子。
“父亲的情人”或者更适合眼前双手被黑色皮革紧紧束缚于背后的哭泣少年。孩子的右面肩膀有一处伤口,暗红色的血渍缓缓的留下。猩红的血,流至雪白的肩颈,有一种凄厉不可多得的美感,Lee的喉结滚动,冰冷的舌贪婪的吸允着自己刚刚用银器切开的静脉血管,Lee一面品尝宁腥热可口的血液,一边用左手在孩子的身后紧致处缓慢细致的开拓。类似于右肩上的隐蔽伤口,宁的身上不计其数,但是每每愈合之后便不见伤痕,Lee的药剂学和精准的外科技术总能找到叫皮肤迅速恢复的位置和方法,宁的每日饮食中加有鼠尾草和玫瑰茄,Lee说这样他的血液中有地道的地中海式芳香,品尝起来近似于海盐和花瓣的味道。德古拉式的残暴在Lee的身上更具有浪漫的情调和亚平宁半岛的美感。
年轻的执事林,第三次踱步于落地窗,他只能凭借小少爷不慎泄露出的痛苦呜咽来推测房屋内发生的罪恶,可他匮乏的想象力又怎么能想象到此刻的情景?他手里打磨锃亮的银质刀具,足够切断Lee的喉管,他无数次想在淫乱和罪孽中救出他的小王子,可是他至今还在踌躇,没有签证于唐人街黑市贩卖香烟和干花的母亲肺结核日益严重,Lee是他全家非法越境于这里唯一肯给他支付薪水的救世主,Lee知道他越境的原因是错手杀死了东德试图殴打他的牧场雇主,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性命甚至是母亲兄弟的命运有一部分是被DR.Lee勒紧了奄奄一息的咽喉。可他爱宁,那是一种入骨的疼爱和刺痛,即便自己低入尘埃,他依旧时常幻想自己终有一日会在DR.Lee手中救出宁,像每个十字军东征的骑士一样将小王子放在自己的马鞍之上,远离恶魔的蹂躏和丑陋背德的残暴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