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航一吧 关注:52,795贴子:789,936

回复:【那些让人点赞的精彩故事】(中短篇悬疑故事合辑)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5】
这个警察才叫曹云锦,刚才那个假冒他名字的人,不出我所料,是个极度危险的逃犯,曾因为强暴妇女,在监狱里呆了整整五年。今天押解转送的时候,犯人突然发动袭击,夺走曹警官的佩枪后,跃入了冰冷的溪水中。
“曹警官,您为什么要杀他?”我看着逃犯的尸体,好奇地问道。
他撇撇嘴,答道:“我不能让同事们知道我曾经被逃犯抢走过手枪,那会让我以后抬不起头来的。不过,我也没做错什么。反正他试图暴力越狱,还持有危险武器,我本来就可以对他格杀勿论。”然后他对我说,“你有吃的吗?我在小溪里漂流了好一会儿,现在饿坏了。”
“有,当然有。”我一边说,一边把他引出了黑树林,沿一条小路向木屋走去。
在路上,我又对真正的曹警官重复了一遍曾经对逃犯说过的话,小溪边掩埋的婴儿尸体、还有躺在床上坐月子的哑女。
曹警官嫌带走逃犯的尸体太过麻烦,还委托我代为掩埋。这正合我意,这个冬天的荤腥,基本上都能靠那个逃犯帮忙解决了。
走到木屋外,我在前面大声喊:“哑女,我回来了,还有一位姓曹的警官和我一起回来的。是警官,你别怕哦。”我知道哑女害怕陌生人,但她应该不害怕警官吧。
我轻轻推开门,看到了捆绑在床上的哑女。她挣扎着抬起头,看到我,还有身后的曹云锦,立刻耗尽全身气力,嘶声裂肺地凄厉惨叫了起来。


2609楼2015-04-15 10:19
回复
    【6】
    等我再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被五花大绑在一张木椅子上。站在我面前正在狞笑的,是那位名叫曹云锦的警官。
    他看到我后,微微一笑,说:“抱歉,我并不是真正的警察。其实我也是逃犯。刚才那个被我杀死的逃犯,是我的狱友。我们一起杀死一个警察,扒下他的警服,逃进了原始森林。但是沿小溪顺流而下的时候,我与他失去了联络,直到我在黑树林里听见枪声,才找到了他。”
    “那你为什么要杀他?”我不解地问。
    “本来我们可以一起逃跑的,可惜他的小腿骨头都被捕兽夹给夹碎了,形同残废,没法和我继续逃亡了。我可不能带走一个累赘上路,也不能让警察找到他,所以只好杀死他。”他瞄了我一眼,又说道,“你肯定也知道自己的下场吧?在逃亡途中,我可不能留下任何活口。不过,你这木屋还真不错,是个藏身的好地方,我可以躲上一个冬天。你的尸体,还有另一个逃犯的尸体,都能让我改善一下伙食。”
    曹云锦转过头,盯了一眼被捆绑在床上的哑女,眼中闪烁过一道贪婪的神情。这种神情,之前在另一个逃犯的眼中也曾经出现过。我知道他想干什么,他想强暴哑女!
    曹云锦狞笑着走到哑女身边,伸出手解开了捆绑在她身上的绳索。一边解,他一边说:“捆绑着,像条死鱼一样,多没劲。哥哥我就喜欢活蹦乱跳带反抗的女人。”
    看来另一个逃犯没说错,这个曹云锦当初就是因为强暴妇女才被送进了监狱。


    2611楼2015-04-15 10:19
    回复
      2026-07-29 08:23:2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但是,他一定有些事不知道。我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几处伤口传来的钻心的疼痛。
      就在曹云锦替哑女解开捆绑手腕的绳索时,哑女的手指突然伸出来,抓向了曹云锦的脸。只听“撕拉”一声,曹云锦发出一声惨叫,他的一块脸皮竟被哑女活生生地抓了下来。
      曹云锦捂着脸痛苦地惨叫,但他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哑女的指甲又伸了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插进了他的眼眶里,扯住眼球,狠狠一拽。刹那之间,一颗血淋淋的眼珠就被她扯了出来。
      我不禁大笑了起来。哑女一直很坚贞,自从被我强暴之后,她就偷偷在墙壁上磨自己蓄长的指甲,将指甲前端磨得如刀锋一般尖利。我上次企图与她温存的时候,胸口就被她抓下了一块皮,直到现在还在疼痛。而在那之后,我再也没有碰过她,每次喂食的时候也是小心翼翼避开了她那捆绑着的双手能触及的范围。
      在我的笑声中,哑女把一颗眼珠塞进自己的嘴里,狠狠咀嚼这。与此同时,她用她那重获自由的双手,使劲在曹云锦的脸上抓挠着。一块块血肉模糊的人皮被哑女抓了下来,扔在地上,人皮还不断在地上蠕动着。紧接着,又是一坨一坨鲜红的肉块,也被哑女扔在了地上。等我笑完之后,再抬起头,不禁被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
      趴在床头上的曹云锦,颈部之上只剩一颗完整的,只有骨架的白森森的骷髅头。
      而哑女则捧着人皮与肉块,在那里放声大笑着。
      这一切所发生的时间,不超过两分钟。


      2612楼2015-04-15 10:20
      收起回复
        【7】
        这个时候,我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哑女将会如何处置我?
        我知道,她恨透了我,她恨我曾经强暴过她。
        两年前,她挺着大肚子走进黑树林里。在那之前,她就是被一个变态色魔囚禁在原始森林深处的一座茅屋里,怀上孩子后,趁着那个色魔放松警惕,她用蓄长磨尖的指甲解决了那色魔的性命,拼命逃了出来,却误打误撞冲进了黑树林里。
        以前她被色魔囚禁的地方,是个比黑树林更臭更肮脏的地窖,所以当她进入黑树林后,嗅到熏天的恶臭却一点也不介怀。
        当我得知她以前的遭遇后,还特意外出找到她被囚禁的那处地窖,把那个变态色魔的尸体拖回了黑树林中。哑女诞下第一具女婴的时候,就是靠吃变态色魔的尸体,渡过了产后恢复期。
        我知道,她恨所有那些企图强行占有她身体的人,其中也包括我在内。
        哑女走到我身边,缓慢抬起她那沾满鲜血和肉块的指甲,在我面前挥舞着。不过,她并没抓到我的脸,而是张开嘴,轻声说道:“其实我并不是哑巴,以前之所以不说话,是不想和你说话!”
        我大吃一惊,她居然不是哑巴。她在木屋里呆了整整两年,都没说过一句话呀。
        她又说道:“本来我想杀死你的,但看在你摘来那么多黑树果实,捕来那么多松鼠熬汤给我补身体,我决定不杀你了。”
        我心中不由得一阵狂喜。
        但她随即又说道:“我不杀你,但是我决定饿死你。”她把捆绑我的绳索捆得更紧了,还浇上水,令其更加不容易被解开。她又把烧开了的松鼠汤放在距离我鼻尖只有一米远的地方——我能看到,但就是拿不到。唯一不幸中的万幸,是我因为严重的鼻炎,无法嗅到松鼠汤的香味。
        然后,她打开木屋的大门,朝屋外走去。刹那间,她的身体就融化在了一片光亮之中,消失不见了。
        【THE END】


        2613楼2015-04-15 10:20
        收起回复
          〖NO.95〗
          【麻雀和稻草人】 文/成刚
          ---------------------------------
          我们的爱何其脆弱,当你把它拥在怀中,怎敢奢望永恒。
          看多了人世间的聚散离分,才发现现实是把残忍的剑,慢慢将爱肢解成怨愤和仇恨。
          与其亲眼看着爱情腐朽破碎,还不如早点解脱,所以,我常常会帮助为爱而痛苦的人。
          我杀死他们,带给他们最终的解脱。
          【一、谋杀悲伤】
          如果必须选择,我会选择放逐自己,远离那场惊心动魄的爱情。
          在花盛开时离去,远远好过看着它凋零。
          我们永远怀揣希望,永远在寻梦的路上,历经岁月磨砺的爱情记忆,将会是我们这一生最大的财富。
          自我放逐的路上,我看到太多痛苦的人,他们永远不会明白,只要在这一刻离开,就可以逃避明天更大的痛苦。
          所以,我常常会帮助他们。
          我杀死他们,让他们得到解脱。
          我渐渐在这城市里声名鹊起,他们叫我变态杀手,因为我只拣那些极度痛苦的人下手。但他们哪里知道,我每次杀人时都会落泪。那些逝者的痛苦,正一点点转移到我的身上。我的灵魂日益变得沉重,而身子却愈发消瘦。
          很多时候,我会在深夜时独自走上大厦的天台,看着城市明灭的灯盏和天上的星辰,我常常有振翅飞翔的冲动——我没有翅膀,飞翔的代价必定就是死亡。
          所以,我会犹豫,而犹豫过后我就会变得懦弱,懦弱的后果就是我仍然得沉重地活在这个世界上,继续一天天消瘦下去。
          后来,有一天,我在天台上,看到了另一个懦弱的人。
          一个女人。
          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爱上了她。


          2614楼2015-04-15 10:28
          回复
            没有爱可以永恒,我为什么还要轻易开启另一场爱情?
            我看出那女人很悲伤,在天台边上久久徘徊。于是,我相信她是个需要帮助的人,她的懦弱正是我的懦弱,我不能看着她继续痛苦下去,所以,我必须帮助她得到解脱。
            我慢慢向她走去,脚步轻得像猫。女人似乎仍然沉浸在自己的故事里,竟丝毫没有察觉。现在,我离她只有数步之遥,片刻之后,站到她的身后,我只需轻轻一推,她就会变成鸟,在空中飞翔,让自己成为永恒。
            我的手差不多已经触碰到她的背脊,甚至,我的指尖已经感觉到了她的体温。蓦然间,她转过身来,那么突然,以至吓了我一跳。
            那是一张未施粉黛的姣好面孔,月光下,面颊上泛着晶莹的泪光。
            她在流泪,她在悲伤,她在看到我时目光闪烁。这城市里有很多关于我的传说,我立刻便知道她已经猜到了我的身份。但是,她没有流露出丝毫的恐惧,甚至,目光里隐隐还有些期待。
            真正的永恒唯有死亡,我叹息一声,手已经搭上她的肩膀,并且用力推去。
            那一刻,我看到天台边上,不知道积攒了多久的尘土之中,有一朵极小的花,正在开放。
            花虽小,在这夜里却无比惊艳,它的光芒照亮了整个黑夜,还有那女人的生命。
            放逐自我,怀揣梦想,我们都是寻梦路上艰难的跋涉者。


            2615楼2015-04-15 10:28
            回复
              【二、遗忘的剧场】
              一夜之间,这城市的街头海报栏里贴满了著名歌手——麻雀回乡开演唱会的海报。
              随之而来的,是当地电瑻视瑻台近乎谄媚的轰炸式广告。秋风肃杀的街头店铺里,到处回荡着麻雀的歌声,他在小城再一次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去年夏天的时候,麻雀在小城里还籍籍无名,他在年底参加了一档风靡全瑻国的选秀节目,并在其中脱颖而出,摘得桂冠。那段时间,每当选秀节目播出的时候,小城里虽不能说万瑻人空巷,但起码有一半的人围在电视机前观看。
              麻雀在电视里多次提及自己的家乡,小城的知名度因而迅速提高。据消息灵通人瑻士透露,政瑻府招商办随后便接到多个有投资意向的电瑻话。
              这下,麻雀更是成了小城红人。
              选秀节目决赛那晚,小城最大的露天广瑻场上搞了一个盛大的活动,商家建起了大屏幕现场直播,免瑻费的啤酒随便喝。小城的年轻人那晚简直疯狂了,据说一直高歌到天亮才散去,其中有许多人因为饮酒过量被送到了医院。
              麻雀成名后,事务繁忙,一直没有机会再回小城。到了今年夏天,他的全瑻国巡回演唱会开始了,本来像小城这样的城市根本排不上议程,但麻雀非常坚定地要求,一定要在演出城市名单里面加上他的家乡。得知这一消息,就连原本对麻雀不以为然的许多人,都开始对他刮目相看了——成名却不忘本,这样的品德当然值得人尊重。


              2616楼2015-04-15 10:29
              回复
                街头巷尾,麻雀的演唱会成为人们最热门的话题。
                演出要有场地,在这个时候,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黄瑻海电影院。
                黄瑻海电影院,位于城北老区,始建于本世纪六十年代,外观简朴而粗瑻壮。在八瑻九十年代,那里曾是小城最繁华的地方。小城很多中年人还记得,当年的《少林寺》一票难求,电影院的工作人员简直成了香饽饽,《少林寺》上映的那段时间,电影院连续一个月人满为患。因为当时小城只有这一家电影院,所以它也兼作剧场,逢年过节的时候都会搞台晚会,市里一些大型的会瑻议活动也都会选择在这里举行。
                到了二十一世纪,小城里也曾新建过另外两家电影院,设施都比黄瑻海电影院要高档许多。但没过半年,它们就全都关张大吉了,所以迄今为止,黄瑻海电影院仍旧是小城里唯一的电影院,换句话说,麻雀要在小城开演唱会,必定要选黄瑻海电影院作为场地。
                黄瑻海电影院开始热闹起来,从文化广电部门到公瑻安消防部门,各部门轮番前来视查。电影院墙上斗大的“拆”字已经被抹去,有关单位甚至拨款开始对电影院进行修缮。
                这天,又一位领瑻导前来视察,一行人走进忙碌的装修现场,领瑻导显然对凌瑻乱的场面有些不满,便沉着脸问身边的人:“经理哪去了?让他来见我。”
                边上的人立刻忙不迭地点头哈腰,蹿出电影院,跑过小马路,到对面的树阴底下去找黄瑻海电影院的经理。
                电影院对面有排几十年树龄的老槐树,树阴下每天都会聚上一拨人,男女老少都有,下棋打扑克的人最吵,面前摆个沾满茶渍的大茶缸来说古论今的人最多,还有些老太婆、小妇瑻人坐在小马扎上摘菜,当看到有刚刚学步的孩子遛到马路边上去的时候,立刻会有人站起来冲过去,把孩子夹在胳肢窝里带回来。
                我就在那堆喝瑻茶吹牛的人中间。


                2617楼2015-04-15 10:29
                回复
                  2026-07-29 08:17:2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姓谢,叫谢烟。我现在是黄海电影院的经理。按说经理这么大的官儿,怎么也轮不到我做,但是自从去年秋天,电影院前任经理开始全职在地摊上卖盗版碟后,我就成了电影院里唯一的工作人员。
                  我是经理,又身兼数职,卖票、放映、打扫卫生,全都是我的事儿。幸好现在已经没几个人愿意来电影院看电影了,有时候一个月都放不上几场,就算偶尔来个卖座的大片,我也会以免费观影作为代价,找几个家住附近的街坊邻居们来帮我。
                  平时没事的时候,我就待在马路对面的老槐树下混时间。
                  麻雀演唱会的事,有关领导找我谈过话,我只当是耳旁风,根本没当回事。电影院墙上的“拆”字并不是写着玩的,已经有开发商看中了这块地方,而且,市里正在兴建一座现代化的多功能艺术剧场,只等着来年剧场完工,就要把这里夷为平地了。
                  我对领导说,一个没有电影院的城市,是悲哀的。那领导眉头一皱,挥挥手,就把我撵出了办公室。回到电影院,我和街坊邻居们说,这里要拆迁了,小城马上就要变作没有电影院的城市了。他们都是些粗人,只关心柴米油盐,电影院存在与否,跟他们没啥太大关系。当然,他们也会有些小遗憾,以后蹭不到免费电影看了。
                  有时候我想,也许这城市里只有我一个人会为一座电影院的消失而愤怒吧。
                  而现在,麻雀的演唱会、领圞导的不高兴之类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2618楼2015-04-15 10:31
                  回复
                    麻雀荣归故里的日期日益临近,黄海电影院修缮一新。最后一个星期,舞台灯光音响也在紧锣密鼓地搭设之中。那些日子,我还是每日与街坊邻居们厮混在一起,对那场盛会漠不关心。而街坊邻居们显然对麻雀很有兴趣,但他们没有关系,搞不来赠票,也没人会傻到拿好几百块钱去听个毛头小伙子唱歌,所以,他们就想提前看看演唱会的现场是什么样子。
                    趁着一个阴天,干活的人都走了,我把几十个街坊邻居们带进电影院,给他们放了场最新的国产喜剧片。寂静了许久的电影院就像睡醒的孩子,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大家放肆地笑,大声讨论剧情,并对其中某个演员非常阴损地攻击一番。
                    我站在放映室里,通过小窗口清楚地看着下面的一切。我想,如果这样的场景能够一直持续下去,未尝不是件好事。我没法做《天堂电影院》里的多多,抛开一切前往他乡,在寻梦的路上拼搏奋斗。我只是个普通人,我这辈子注定要在这小城里终老一生。
                    我不知道,这是我的幸运还是不幸。
                    电影散场,几个老油条还赖在电影院里不走。
                    “我说大家都这么熟了,那鸟人演唱会的时候,你就不能偷偷给咱们几哥们留个门,让我们溜进来?”大家已经习惯了管麻雀叫鸟人,这绰号不可谓不贴切。
                    我苦笑,说:“我要有这能耐,我就自个儿印票,当黄牛党了。”
                    那哥儿几个还在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而我忽然感到累了。把身子在座椅上尽量放平,我的心情颇有些沉重。让哥儿几个失望倒没什么,我只怕接下来发生的事,要让全市人民都失望——也许没有人能看到麻雀的演唱会了。


                    2619楼2015-04-15 10:31
                    回复
                      分别已经一年,她还好吗?
                      他慢慢向着桥边走去,心情比脚步更沉重。
                      那晚,他终究还是没能走到凌燕身边——就在他蓦然发现,桥下那白色的影子根本不是凌燕,而是一个稻草人的时候,恐惧倏然而至,但他根本未及品味恐惧的滋味,后脑便遭到重击。
                      接下来便是接踵而来的噩梦,他怎么也醒不过来。
                      那些黑暗,好像就是整个世界。
                      ——我还有演唱会要开,我怎么能在这里不回去呢?
                      后来麻雀看到一束光,终于松了口气。
                      光就是黑暗的缺口,有了光,他便知道,自己已经从那个噩梦中醒来。而当他看清那光束里竟然有一个站立着的稻草人时,他又有些恍惚了——我是醒在梦里还是醒在现实中?那道光束慢慢扩散,终于完全弥漫开来,照亮了周围。
                      麻雀定睛看去,确定这是个舞台,而自己正待在这个舞台上,在一个稻草人的旁边。
                      手脚这时渐渐有了知觉,他挣扎着,已经能勉强站起来了。他畏缩地看看那稻草人,再向四周看看,犹豫了一下,还是慢慢向着稻草人走去。
                      在离稻草人只有数步之遥的时候,他忽然停住,目光中流露出无比的恐惧。
                      他看到稻草人的眼中正慢慢流出血来。
                      麻雀惊得呆了,只觉得整个身体都变得冰冷。再次环顾四周,他用颤抖的声音,低低地叫:“凌燕,是你吗?”
                      身后传来悠长的一声叹息,惊得麻雀后退几步,目光落到发出声音的地方。
                      他看到了一个男人的背影。那男人坐在黑暗的边缘,一动不动,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他。麻雀离开便猜到,正是这个男人让自己身处现在的境地。
                      “你是谁,你想干什么?”麻雀壮起胆子大声喝问,但声音仍然颤抖。
                      “我是谁有什么关系呢?”那男人终于回过身来,消瘦,面孔还在阴影里,看不真切,“重要的是,你回来了,等你的人,终于有机会见到你了。”
                      麻雀怔怔地说不出话来,他当然知道等他的人是谁。


                      2622楼2015-04-15 10:35
                      回复
                        “就算是个再笨的人,现在也该明白我为什么会找上你。”我点起一根烟,看烟圈在光影的边缘飘,“你显然没有忘记凌燕,我想,这就是你成名后,一直没有回小城的原因吧。后来你想明白了,躲避始终不是办法,所以,你才想到要在小城开演唱会。”
                        麻雀露出很痛苦的表情,甚至这一刻,我看到他的眼中好像摇落下泪来。
                        我叹息一声,知道面对的又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急需我的帮助。
                        发生在麻雀和凌燕身上的故事,非常平凡。即使再缺乏想象力的人,也能猜到这故事的开始和结尾。当麻雀还是个普通的酒吧驻唱歌手时,和凌燕相爱了。在演艺这条道上混,除了自身的实力外,还得凭借更多的运气。中国最不缺的就是人才,像麻雀这样的歌手不知道还有多少,麻雀和凌燕必定经历了一段饱受煎熬的日子,但他们不离不弃,现实的贫穷并不能影响他们精神的富足。而那段岁月,也必定是凌燕在无怨无悔地帮助麻雀,两人过着最简朴的生活,最大的乐趣就是在一块儿憧憬未来。有梦就有希望,有梦的人生必定快乐,即使你知道你的梦永远没有实现的那一天。
                        参加那场风靡全国的选秀活动,也许麻雀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但他没有想到,幸运之神这次却向他抛出了橄榄枝。于是,这个故事接下来的发展,符合大多数人的想象。麻雀再也没有回过小城,只留下他曾经的恋人凌燕,孤独地编织她的梦想。
                        那首《麻雀与稻草人》,就是麻雀为他和凌燕创作的。在小城酒吧驻唱的时候,他差不多每晚都要唱那首歌。但成名之后,那首歌却是他竭力想忘记的。
                        现在,那首歌缓缓响起,在电影院里飘荡。麻雀凝神听着,眼中终于落下泪来。


                        2624楼2015-04-15 10:36
                        回复
                          我直视着他,声音忽然变得严厉起来:“我多么希望凌燕能够听到你这番话,如果她现在站到你的面前,也许,她会原谅你,继续跟在你的身边。”
                          麻雀的神奇也变得迫切起来:“她在哪里?为什么还不让我见到她?”
                          我的神情有些萧然:“你再也见不到她了,她也永远听不见你刚才那番话了。”
                          麻雀悚然动容,那种惶恐和焦急看上去不像是装的:“凌燕到底怎么了?你快告诉我!”
                          我无语,沉默,忧伤地看着麻雀。
                          “你快说,凌燕现在究竟在哪儿?”麻雀声音提高了许多,好像已经忘了他的处境。
                          “我是个杀手。”我在心里吁了口气,“我只拣那些悲伤的人下手。你不觉得,结束悲伤的最好办法就是死亡吗?”
                          麻雀惊得呆了,怔怔地瞪着我,好像还没完全明白过来。
                          “我在大厦的天台上见到了凌燕,在我杀死她之前,她把你们两人的故事告诉了我。她说谢谢我,因为我帮助她得到了解脱,但是,她却希望在她死后,我能找个机会来问问你,你真的已经不爱她了吗?”
                          麻雀瞬间泪如泉涌,几乎泣不成声了。他不回答我,而是冲着我怒吼:“你这个凶手!就算你替自己找再多的理由,你还是个杀人凶手!你会有报应的!”
                          我凄然而笑:“我的报应和你无关,但你想过没有,真正杀死凌燕的人其实是你。”
                          麻雀脚下一软,人又跌坐在地上,目光无神地盯着我,里面满是痛苦。
                          “因你,凌燕已萌死意。但每个人对死亡都有非常强烈的畏惧心理,所以我只是帮她克服对死亡的恐惧而已。”
                          “怎么会呢?”麻雀喃喃地自语道,“她一向是个坚强的人,怎么会因为这点事……”更多的泪水涌出来,他说不出话来。


                          2626楼2015-04-15 10:39
                          回复
                            麻雀目光再落到玻璃匣里的凌燕身上,再抬起头时,虽然仍狐疑,但眼中已经有了希望。
                            这时候,我就像个孤独了千万年的吸血鬼,目光变得深邃而落寞。
                            “一个人的一生,只能碰到一个天使,但你还不能确定你碰到的,是真的天使,还是魔鬼。”我慢慢地道,两只手轻拍一下,分开时,掌中已经多了一个花盆。花盆很小,里面的植物已经枯萎。我将它轻放在玻璃匣子的一头,当着麻雀的面,摸出一把小刀。
                            看到刀,麻雀有些紧张。我不理会他,用刀尖在食指上一划,一滴血很快凝聚,然后,滴落到花盆中干涸的泥土上。
                            麻雀不知道我在做什么,正要说话。我做个噤声的手势,示意他等待。
                            就在麻雀的目光注视下,花盆里那株枯萎植物的颜色已经有了变化,不到十分钟,它已经同体翠绿,干瘪的枝干也变得饱满。
                            麻雀瞠目结舌,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那盆植物,看着绿色的枝叶间,慢慢结出一个花蕾,
                            然后那花灿然开放。花虽小,却无比惊艳,仿佛它能照亮整个昏暗的世界。
                            ——这花正是那晚我在天台上看到的。它就开在我的脚边,一如今晚般灿烂。
                            “你是怎么做到的?”麻雀失声道,“这一定是魔术,不是真的。”
                            我淡然一笑:“如果魔术能让你的凌燕复活,你还在意这是魔术还是别的什么吗?”我摇摇头,轻叹,“也许你们见多了假的东西,连爱情亦如此。也许,这不是你们的错,而是这世界上假的东西太多。”


                            2628楼2015-04-15 10:41
                            回复
                              2026-07-29 08:11:2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怎么样才能让凌燕复活?”麻雀现在最关心的是这个。
                              我盯着他看,露出些悲壮的神情。我将手中那把小刀丢到他的面前:“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吗?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你一定要记住,这句话永远正确。”
                              麻雀将小刀捏在手里,还是不明白我的意思。
                              “只有一样东西能让凌燕复活。”我不再饶舌,重重地道,“那就是爱的人的鲜血,如同刚才我让那株花开放一样。”
                              “血?”麻雀重复,面色有些变了。
                              “并不是所有人的鲜血都能有这样的力量,一定要心中有爱才行。是爱和血混合在一块儿,才能令死去的人复活。”
                              “那要淌多少血才够?”麻雀目光在我和玻璃匣内的凌燕身上游移不定。
                              我摇摇头:“不知道,当你看到死去的人活过来时,那血便够了。”
                              麻雀沉默,额头上渗出汗来,面色也变得惨白。过了好一会儿,他忽然将那把刀丢到一边,大声道:“我不相信你的话,就连小孩子都知道,死去的人怎么能再活过来呢?”
                              我怔住了,几乎不相信他能说出这种话来。我看着他,目光中满是怜悯。
                              我走得很慢,过去弯腰捡起那把小刀。我再走到玻璃匣边,打开面板上的一个盖板。这时候,我忽然笑了。我对麻雀说:“所有人不相信会发生的,那才是奇迹。你现在可以离开了,去重新准备你的演唱会,或者留下来,见证你心中不可能的奇迹。”
                              麻雀已经说不出话来——也许他心里还爱着凌燕,但是,当这份爱与他自身的利益相冲突时,爱便成为了一种负担。这样的爱是廉价的,因而,他是个懦弱的人。


                              2629楼2015-04-15 10: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