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老百姓手中的“闲钱”也多起来,但如何使用好这些“闲钱”,大部分老百姓也没有很好的办法,社会一些人就会利用群众对国家银行的存款利率相对较低的这种心理,以高息来获取群众手中的这部分“闲钱”,但这部分人往往没有什么正规投资项目,多只是将所收到钱重新以更高的利息转手出去而从中获利,而真正获得这笔“闲钱”的人,多数从事的都是风险较高的金融活动或不法活动,出事后往往一跑了之。这样就会引起社会面很广的社会矛盾。在我县就有部分人从事这种所谓的的“做会”,他们的利息相对银行利息较高,社会一部分群众为了获取更高的利益就会把钱投到其收手中。 近日我大队多次接到群众来电和到队询问相关民间“做会”的问题,反应出现有“乱会”(不能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的现象,有的“会首”下落不明,公安机关能否查处。民间“做会”行为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违法行为,现我局 已立案要调查一起,望广大市民吸取教训不要上当受骗。
惠水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惠水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