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鞠消失后,鹿丸也经历了很多,和朋友合开了一家公司,现在已经成长为木叶集团,
他凭借自己的天才智商,担任总经理,掌管公司的种种,但是没有手鞠的生活,鹿丸的心已
经渐渐枯萎,人也没什么精神,没有人知道鹿丸变得消沉是为了什么,身边的朋友大都已经
有了恋人,有的甚至都已经结婚了,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手鞠在鹿丸的思维里已经越刻越深,
也许“时间能让人淡忘一切”对于鹿丸来说不是行得通的真理。有一天,鹿丸听到一首叫做
《离歌》的歌,虽然整首歌的歌词大部分和自己没关,但高潮那句“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
没说完温柔,只剩离歌”鹿丸却异常喜欢,有点像他和手鞠的事。鹿丸没有可以睡的好的夜,
要么就是工作要熬夜,要么就是一闭眼就看到那抹染着血红的金色和惨白的布。七年了,有
时候,鹿丸还得靠安眠药休息,难道自己就真的那么爱她?不知道,不愿意想,因为答案很
明显,明显到让自己想要落泪。用歌特和烟熏束缚压抑自己,其实应该是拥抱自己,紧贴自
己……
想着这些往事,鹿丸冷冷的走进现在这家闪亮的店,他也没意识到,不知从何时起,
自己已经像手鞠一样爱皱眉,也冷漠了。
店主年龄好像挺大的样子,一个老头。鹿丸进来,他只是点点头,没有主动推荐的意
思,顾客自己看吧。店里放的音乐竟然是《离歌》,没想到店主老头会喜欢这样的音乐,老
年人应该喜欢沉寂一点的音乐啊,而不是信乐团的少许狂躁啊。唉,又能怎样,无所谓吧。
鹿丸拿起一个蓝色的花瓶,在阳光的反射下,这个花瓶映出了一抹金色。
鹿丸有点嘲讽,但就因为这抹反射的金色,鹿丸打算把这个花瓶买下来,他买东西很随性的。
但就在转身的一瞬间,那个蓝色的花瓶坠落,破碎。花瓶上那抹金色,也许不止是阳光。鹿
丸看到了手鞠,那个他想了七年的手鞠,那个金发的手鞠就站在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