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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公安局关于4月25日南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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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5日下午2时左右,在夹江县南门口“淘车坊”车行外,发生一起奔驰小车与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自行车驾驶人史某某死亡。事发后,奔驰小车驾驶员王某某(夹江县漹城镇人)弃车逃逸。
当日下午4点50左右,我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将肇事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并随即对王某某进行抽血,现已将血液送鉴定机构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
目前,王某某已被我局依法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特此通报
夹江县公安局
2017年4月26日


1楼2017-04-26 18:39回复
    史前辈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7-04-26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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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2 01: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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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好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7-04-26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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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sir


        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7-04-26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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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时候公布检测结果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7-04-26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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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驾逃逸,事后自首为减轻处罚。大家都懂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7-04-26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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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点灵性都没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7-04-27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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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科一上可是说得很清楚额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7-04-27 09:10
                收起回复
                  2026-08-22 01: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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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然是我邻居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7-04-27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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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6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7-04-27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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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我仅啊问哈我的摩托车落了四年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16楼2017-04-27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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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计没喝酒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17楼2017-04-27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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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老师安息!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19楼2017-04-27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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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66


                            来自iPhone客户端21楼2017-04-28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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