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美国-纽约 些许的光亮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了黑暗的房间,朴灿烈抱紧怀中的猫咪玩偶蹭了蹭,随后从胸腔发出沉重的叹息,强迫自己抬起疲惫的身躯坐起,有些无奈地看着空荡荡的房间,就如同他空荡荡的心。 果真,不管怎样,还是睡不着,明明作曲累得不行,可是还是会在凌晨醒来。 这是他,朴灿烈的生物钟,因为某人而形成的生物钟。 像是从遥远的彼方传来的声音,打断了他恍惚的思绪,定了定神,才拿起手机。 “灿烈哥,今天有空吗?我们去百老汇看歌剧吧。”即使这么多年过去了,世勋也依旧残留着撒娇似的小奶音。 “世勋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近在忙新曲。” “哥,再怎么忙也要放松,今天上演的可是《猫》哦,哥最喜欢的音乐剧啊。” 一瞬间的怔住。 音乐剧?我喜欢音乐剧吗?一直以来喜欢音乐剧的好像不是自己啊。 是那个人啊,有着清澈瞳孔,有着微微翘起的猫咪嘴,自己心底深处最爱的那个人啊。整整四年不曾相见,却一直活在他生活中的那个人啊。 “好的,世勋,那等会见。”这样想那个人,然后像着魔似的答应下来。 不得不承认纽约是个拥有特别魅力的城市,保留着殖民时期的厚重历史,也包容着现代的尖锐的艺术风格,高楼大厦形成的迷宫里囚禁着多少为了生活忙碌的人,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道的秘密,光鲜亮丽的外壳下又有怎么样的灵魂。 这些都是他所不知道的。 那他,朴灿烈,这个生活在纽约三年之久的美籍韩裔又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 不知怎么有些羡慕站在他身边的吴世勋,经历过难以忘记的痛苦后又重新站了起来的吴世勋。时光对于世勋似乎特别宽容,还是修长挺拔的身躯,还是白皙透亮的脸庞,还是二十岁少年时代的模样,那种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美感,清新帅气、成熟感性。 不像他,才三十出头,眼角的皱纹和埋没在发间的银丝时刻提醒着他,已经不再年轻了,最好的岁月早就不复存在了。 剧院的人真的不少,毕竟这可是音乐剧《猫》,那个轰动全球的最好的音乐剧。 那个猫咪嘴的少年闲暇时就一定要看一遍的音乐剧。 那个在某个被阳光晕染的午后,和他一起在练习室练习一下午经典英文歌《Memory》的时光,那个美好到世界只剩下自己和他的午后。 不知道金钟大还记不记得,不知道他会不会和自己一样在这明明喧闹的环境下,想起那么遥远却又十分真实的记忆。 In the lamplight(路灯下) The withered leaves collect at my feet(落叶开始在我脚下堆积) And the wind begins to moan (而风儿也开始喧嚣) Memory all alone in the moonlight(回忆孤零零地站在月光里) I can smile at the old days(我能梦见那些过去的日子) 多么应景的歌曲啊,虽然现在的自己很难睡着,也很难做梦,但是过去的日子始终记得。 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 过去是时光里埋葬的尘埃,未来是前方耀眼的光芒,可是现在的自己只有当下。 一个平凡的,千篇一律的,每个人都在经历中的当下。 今天会成为明天的昨天,那么自己梦想中的未来又会在几时才出现? 那个有着他爱的人的未来。 那个有着金钟大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