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外服派遣,2010年拿到居住证,已经提交文件初审,人社反馈近两年的社保和收入不匹配。区人才要求提供工资单,银行流水,公司情况说明。公司以实际月工资申报社保,不懂要将年终奖纳入全年收入。近两年社保基数在1.3倍左右,如加上年终奖,社保基数在两倍。问题:1. 如果提交了区人才要求的文件,是否会对公司的员工社保进行核查? 2. 如果公司和个人补缴这两年的社保,将补缴的文件提交,补缴的这两年就会被扣除吧? 3. 如果个人出具声明:放弃这两年的年限,是否可行?4. 如果今年放弃申请,过两年再提交申请,是否还会要求这两年社保收入不匹配的情况说明?
望指点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