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北县北京壹号院W号楼W单元6楼楼道里有户人家在楼道里不仅放鞋放杂物,还放一个大泡菜坛子。常常能闻到酸臭味道,尤其是她家人取泡菜的时候!
想想这家人真够自私的,一点儿公共的地儿都要占上。没有公德心不说,一家三代同堂也不怕别人给放点啥‘佐料’啥的。这难道不算是妨碍消防通道?违法占地公共地方据为己有?
找物业反映了几次,物业很无奈的说:她家人说的“我弄点泡菜,放我家门口咋啦?”北京壹号院号称是张北物业管理最好的小区,听闻该小区还住了有40多位副部级以上领导。难道就是这样的管理水平? 难道就真的只是收收电费顺便带上管理费?
请问大家如果你们也遇到这样的事情,会怎样处理呢?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