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在我们眼里,或者说大部分人的眼里,大概是用来耍帅的吧,可是大前锋,这个曾经被定义为苦力的代表时,谁愿意干这份脏活,累活呢,主角似乎永远不会是他。我还算年轻吧,没见证过国王时代的辉煌,和那个风度翩翩的克里斯-韦伯,我只记得那个激情怒吼的狼王,凯文-加内特。尽管,森林狼时代的他,身体素质可以让人一厢情愿相信他可以连续十几次起跳摸到篮板上沿,他的华丽技巧在NBA的实战中真正做到过从1号位打到5号位,一度被认为“重新定义了大前锋位置”。我想当时追捧他的球迷,更多的是被他的夸张扣篮、月夜狼嚎的激情和华丽的技术所吸引,但是也不得不痛心于他的“时运不佳”,咬牙切齿的私下承认狼王的历史地位不如同时代的邓肯。他没有邓肯四枚戒指的荣誉,在很多球迷眼中,这个当年芝加哥街球王的大前锋,是比不上那个朴实而严谨的石佛的…争论中,总以荣誉,或是传统的打法来讽刺这位逐渐老去的狼王…只是,在我心里,想告诉很多人,让我对大前锋如此偏爱的人,就是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