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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防疫】实时更新一些官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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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得比较凶的岩峰的事,18、19楼有官方相应的文件


23楼2020-01-29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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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渠县确诊1例。
    患者:余某,56岁,女,1月21日从武汉到渠县, 1月26日到渠县人民医院就诊,医院随即收治隔离。


    来自Android客户端27楼2020-01-30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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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1 20: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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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6号通告来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31楼2020-01-30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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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号通告



        来自Android客户端33楼2020-01-30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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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暂停全市公安交管窗口业务的公告
          为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避免人群聚集形成防控风险,保障办理车驾管、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业务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暂停全市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业务范围:
          (一)暂停支队及各大队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警邮警保警银服务站、机动车检测机构等车驾管服务窗口所有业务。
          (二)暂停全市范围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
          二、暂停业务时间:
          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
          广大车主及驾驶人朋友可通过互联网综合应用平台、手机12123APP平台办理普通车驾管业务。
          特此公告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月29日


          来自Android客户端34楼2020-01-30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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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号通告


            来自Android客户端35楼2020-01-30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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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号通告,最严戒备来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36楼2020-01-30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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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号通告,之前蓬安那个大巴车的事


                来自Android客户端37楼2020-01-30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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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1 2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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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通SVIP免广告
                  冠状病毒的科普视频,纯学术的,建议大家可以看一下,客观认知,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https://b23.tv/av85537015


                  来自Android客户端41楼2020-01-31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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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渠县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打击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来自Android客户端51楼2020-02-04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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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4日渠县新增确诊2例!
                      患者肖某,33岁,女,1月23日乘车从武汉到渠县,1月31日自感发热、咳嗽,到渠县人民医院就诊,随即隔离治疗。
                      患者何某,32岁,男,1月22日从武汉乘车到渠县,2月2日自感发热、咳嗽, 2月3日因病情加重到渠县人民医院就诊,随即隔离治疗。


                      来自Android客户端54楼2020-02-05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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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出人员要出具相关证明,方可通行。






                        来自Android客户端55楼2020-02-05 12:46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