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连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规范新教师录用程序,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及各学校师资需求情况,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考核工作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具有二级乙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需二级甲以上等级)。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招聘对象
连山区户籍(截止时间2010年6月30日前),2005—2010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的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参加招聘考试。
二、需求学科及数量
根据各校学科教师的需求及编制和教师自然减员情况,招聘学科教师及数量如下:
需求各学科教师数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地理
生物
物理
化学
体育
音乐
美术
计算机
班主任
合计
农村中学
2
1
3
2
3
3
1
15
农村小学
6
2
2
1
1
3
15
合计
2
1
9
2
3
3
1
2
2
1
1
3
30
三、招聘原则及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原则。
2.定向报名,定向录取,报名时须出具有效证件,填写报名登记表。
3.同一学校同一学科报考人数不足1:2比例取消该科一个指标。
4.考核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试讲成绩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人员:在报同一学校同一学科人员范围内,按1:2比例(如果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高于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足60分不具备面试资格)。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按1:1的比例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不足60分不予录取。
笔试时间:2010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