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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角色解读”和“女主之争”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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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在上帖子里遇到讨论对于人物灵魂观点的朋友,还有和我一样喜欢碧瑶的朋友,达成了我想发帖子的初衷。
也通过与观点不同吧友的交流,也有些理解到大家不同想法的出发点。除了极个别的魔怔人,其他人就算意见不和,交流也不算不愉快。
这篇帖子还是想对前面说的 “对角色的讨论/观点,是否可以脱离于作者之外” 深入一点点讨论。
也希望能让一些吧友可以少些执着,大家可以求同存异,少些争吵。
Disclaimer: 这篇帖子主要想聊一下 “读者该如何解读角色/剧情” 这个话题本身,不包含对具体剧情内容的讨论,且包含个人感情。


IP属地:美国1楼2023-07-07 13:50回复
    上一篇帖子说的看似很抽象,但其实适用于许多对剧情进行的讨论情况。
    比如,有的吧友对于我这个问题,会觉得,是作者写的书,那作者的解读是绝对的权威。但反过来,会对书中的剧情作出一些解读和判断,比如:如果碧瑶不出现在青云山,那么也不需要挡剑,因为本来男主在那个情况下也不会死。
    当然如果有人想这样解读我觉得也没问题。但直击灵魂的问题是:难道那一章作者铺垫的背景气氛,是想要表达由于碧瑶的判断失误,造成了一个本不该发生的悲剧?
    我想应该不是。
    如果想明白这个问题,就不难发现,其实我们对小说的讨论,离不开这个问题:我们到底是该把诛仙当成作者在用文字描述的一个客观存在的世界,还是我们在读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世界?
    这同样也引申到大多数的讨论或者争论。如果你认为应该绝对以作者的意思为准,那对任何角色/剧情桥段的观点讨论之前,应该想办法先去向作者确认,你想表达的是否就是他在写作时所想的。
    换句话说,我觉得争执所谓“真相”或者“原著客观”并没有那么大的意义。
    对角色的抨击就更没有意义。那些所谓的黑点,除非你不认可作者的解读,否则你黑的应该是作者的写作,而不是“角色”。


    IP属地:美国2楼2023-07-07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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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7 21: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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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然发现,对于“读者、作者与文章”的关系讨论,其实在五六十年前,罗兰·巴特提出 “作者之死”的观点后,就已经在文学和哲学的角度上有了许多的讨论。(几乎每次觉得自己对人生有了什么透彻的感悟,都会发现原来哲学家早在古代就想到并提出了
      “一千个哈姆雷特”也算是对作者之死的一个方面的解释,而这个问题本身存在一些更深的探讨空间,比如说作者与作品之间的关系:作者在青年时期写的文章,老年时期进行新的解读或注解。那既不能把青年与老年时期的作者完全分离开来,但也不代表老年的作者就拥有更权威的解读。
      对于这个问题也存在反驳的意见,颇有种哲学思辨的感觉。但可能大部分的吧友对这个不是特别感兴趣。
      我想也许很多经典之所以为经典,某种程度上也因为真正意义上的作者之死,所以不会出现一部“以救出白素贞为诛仙” 的后续故事,也更不会有那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争议了。
      最后,对于诛仙这部小说和小说人物的纷争,
      只能说,认为碧瑶是主角的人,和认为雪琪是主角的人,是从同一部小说里看到了两个不同的故事。
      而读者心中塑造的角色,也绝不是简单的用篇幅长短决定的。否则像是卡佛、海明威之类的作品也不会广为流传。
      有的时候,短短几句话也可以让读者脑海里浮现出一整个世界。
      至于说到底谁是女主角,我觉得每个人心里都可以有自己的答案。
      如果非要说碧瑶或者陆雪琪就是配角,那我觉得这真是很糟糕的小说写作方式。
      现在两边势同水火的局面,在我看来这像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
      难道说世界上第一个挑起这方面争吵的人是某一方的粉丝?又有谁能保证,那个人不是被其他人不友好和挑衅性的语气激怒呢。
      还是希望大家可以在出言攻击或挑衅的之前可以想到:其实对方也是像你一样深爱着这本小说和里面的人物。
      有时候,有些你认为的客观,未必那么客观。就算真的是事实,有时候是不是也不需要非要争个对错。
      客观来说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分歧,我想引用上个帖子里面其他人说的一句话:
      一千个哈姆雷特,但前提得是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
      是啊。毕竟,如果是莎士比亚的作品,恐怕也不会需要读者们一天到晚争论孰是孰非、哪个人才是主角。


      IP属地:美国3楼2023-07-07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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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是一点个人的碎碎念
        最近这几天也看了一遍诛仙的动画,对最后一集对我来说无可挑剔,虽然剧情有些改动,但几幕经典的场景,cv,最后的挡剑,和插曲我觉得都非常好。
        感觉插曲里的一句歌词是喜欢碧瑶的人的写照:
        意难平 苦的是人。
        真的是太苦了。但也确实因为这个场景塑造了这么一个无可替代的形象。
        悲剧收场其实也是一种美。
        但被份这意难平牵引着,追完了一整部小说以及后续作品,一次一次的期望与失望,这凄美就有些变了味。
        但现实就是如此,只能说很遗憾。
        遗憾碧瑶没能在诛仙结尾有一个好的归宿,
        遗憾她甚至不能在书里有个痛痛快快的结局,
        遗憾喜欢碧瑶的读者一次次错误的期待。
        这几天总体到莎士比亚,忽然想起无限猴子定理,这里进行一个奇怪的延伸
        Even a monkey with a typewriter and infinite time could write Hamlet almost surely. It never actually owns the story.
        我们喜欢的碧瑶并不是由作者或任何其他人所定义的。
        看到许多为碧瑶积极活跃创作的人,真的很感谢大家! 因为你们的努力,每次回想起这部小说,都能看到一些栩栩如生的碧瑶的痕迹。


        IP属地:美国5楼2023-07-07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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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说不讨论的争议话题,也不讨论小说内容。
          结果现在聊了个遍,甚至在跟人争论演员的报酬。。。我真的是
          发了两个帖子说读者要有自己的哈姆雷特,结果聊起对文章的理解,还是忍不住喋喋不休的去争辩。
          也许这可以作为另一个 “作者未死” 的比较好的论点,
          如果对作品进行完全去中心化,那每个读者可能会多少有自己的过渡解读,最后大家的理解甚至也许会南辕北辙。
          我想,好的作品,对于作品的中心和立意想对不容易读者错误的理解,才能承受“作者之死”去中心化的风险。
          同时好的作品,也才更有解读的空间和价值,
          就像前面有人说
          一千个哈姆雷特,但前提得是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
          但如果不是莎士比亚,那或许还是一个哈姆雷特,读者之死会更好一些。


          IP属地:美国40楼2023-07-08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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