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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父是一开始就是做局算计那个商场的,违法犯罪贪污,后面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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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父是一开始就是在设计做局算计那个商场的,并且违法犯罪贪污腐败,后面是潜逃敌国。
1,利用职权送女出国,钻空子让女儿有外资背景,后面利用国内的资金包括一些贷款合法成所谓的外资投资,其实都是国内资金。
2,梁父在商场项目基本确定完成阶段时,装作突发奇想查询账目,其实是有意为之,公司账目都不可能完全对应上的,因为会有一些关系支出,不可能反应到正式的账目上,包括所有的国有企业都是如此,不存在什么所谓的假账,梁父大张旗鼓处心积虑花一天时间找漏洞,竟然只查到劳保支出问题,要知道类似的小额支出有很多,需要一一调查才能知道这种小额的问题,可是为什么它却能查到,并且调查了劳保人员,可见其一开始其就知道劳保人员的问题,本就是其和侄子安排好的,否则不可能从那么多小额项目支出中单单能准确选择这个来调查。
其次,杨巡的这个支出是公司管理的无奈之举,并非是其有意贪污,实际上有一些是用在了下岗工人身上,至于为什么没给梁女说,杨巡并非是故意欺瞒,梁是主动当甩手掌柜,杨是实际管理者,这种小额支出根本属于微不足道的管理细节。
综上,很明显,所谓的查账就是梁父设计的一个借口,有了这个借口好进行下一步行动,
3,杨巡本来可以不签什么投资转借款的,如果他一开始就知道这是梁父和其侄子设计的全套的话,在欺骗和逼迫的情况下,加上厂长不知内情的威胁,被迫签订了协议
4,最精彩的,梁父利用职权,违法犯罪,强迫银行带给一个不具有外资资格的企业2000万,然后将这2000万替换,变成了自己的财产,最典型的万恶不赦的贪污犯罪。
5,冻结账户更搞笑,冻结贷款的表面理由是合资身份没有了,可是,这个贷款一开始贷的时候,杨巡那时就已经没有了合资身份了。
6,最终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冻结账户就冻结吧,那商场就没法建设了呀,原来是梁父派自己的侄子利用银行的身份来接管商场项目了。
以上就是整个商业事情的来龙去脉。至于牵涉到的什么其它情感纠葛,不谈了。


IP属地:广东1楼2024-01-18 19:50回复
    3万的账对不上,如果是犯罪,当事人梁家却没举报杨,是包庇罪
    有些人一口一句杨巡是贪污做假账,等等,如果是犯罪,那么梁家没去举报,就属于是包庇罪了。
    如果不属于做假账犯罪,则梁家就没包庇罪。
    从梁家的行为来说,对杨是没有丝毫手软,都是从头到尾彻底往死里打。
    杨究竟犯了什么错,让梁家受到了什么确定的损失,而要攻击算计杨,对杨赶尽杀绝,让杨失去商场。梁家都是比恶魔还邪恶的万恶不赦的鬼畜。
    梁父利用职权让银行违规向杨巡贷款2000万,妥妥的万恶不赦的职务犯罪,又将另外2000万转为私有,妥妥的万恶不赦的贪污罪,按照一些人的说法,杨巡3万元的账目漏洞是当时几百家庭的饭钱,那么2000万呢,应该是一个市的人的饭钱吧,这样的犯罪,凌迟剔骨都不为过。
    后面,更是利用职权用银行名义接管商场,抢劫,加上职务犯罪,妥妥的强盗加盗贼加贪污犯,小人里面的渣滓流氓。
    对这样的人,竟然还有人对梁家进行辩护,可见这些人都是黑心无心,你们和你们的子女恐怕迟早会下地狱。
    如果认为是犯罪就应该举报,否则就是包庇罪,如果认为不是犯罪,就不要有罪推定,都要拿事实说话,有三万的账漏洞,有事实根据,就拿这个漏洞来说,账是公司的账,属于公司有错,最大股东首先担首责,其次,具体犯错的是杨巡,其责任自然也应该担当。
    所以,公司的账目对不上,属于是公司经营管理有错,首要的责任是公司管理层,第一责任就是梁家,其次是具体操作者杨巡。
    第二,如果公司账目对不上,是假账,如果属于犯罪,那应交由司法机关处置,梁家没有举报杨,属于包庇。


    IP属地:广东6楼2024-01-19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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