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后离婚率通过民生调查已超过50%,这法律出台是为了给民政局减负还是给国民增加负担,制定该相关法律是否符合人伦?通过这些法律说实话会产生最多的是骗婚的人吧
2.既然敢去制定这种“不平等条约”是否敢去公布谁制定的,李鸿章签字时候起码都知道是谁写的赔款,要么公开是谁编撰的该项法律,要么只会产生如征信老赖一般的婚姻老赖,都已经不公平这样了,是真觉得杀妻案少了?
以上仅为个人想法,但也是作为一个普通人真实想法
2.既然敢去制定这种“不平等条约”是否敢去公布谁制定的,李鸿章签字时候起码都知道是谁写的赔款,要么公开是谁编撰的该项法律,要么只会产生如征信老赖一般的婚姻老赖,都已经不公平这样了,是真觉得杀妻案少了?
以上仅为个人想法,但也是作为一个普通人真实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