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人”这么做,(举个例子比如说,和四个人一起建立mujica)
只是为了引起“红眼”的注意(注目)
那么也应该算是纯爱吧?至少灵魂上是(),虽然演技是有点浮夸了,
当然也曾经出现过,官方拿“红眼”指代“观众”的情况(“共犯者”、“太阳”之类的,这里就暂时不讨论这个了

可一旦这么想,从另一种角度的假说,“某人”就像只是在利用“红眼”,把“红眼”当成“冤大头(肥羊)”,
看上去就像是“某人”把“观众(红眼)”当成获取名声的道具,不过好像没什么问题


和“观众(红眼)”的关系本应如此吧
(话题好像又跑偏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