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大战吧 关注:45,396贴子:502,040

NDS机战3部提问…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NDS上的机战W,OG和K三部要按什么顺序玩?W一开始加入的灭火者和GGG到后来一直是归我方的还是会离开?


1楼2010-12-18 18:54回复
    顺序无所谓,灭火者和GGG都是我方


    2楼2010-12-18 18:57
    回复
      2026-09-22 04:00:2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你确定是OG?


      3楼2010-12-18 19:00
      回复

        WKL。。。按出的顺序玩吧。。。


        IP属地:广东4楼2010-12-18 19:05
        回复
          根据剧情会离开吗?


          5楼2010-12-18 19:28
          回复
            回复:5楼
            会。上半部到最后又散了
            回复:3楼
            他说的应该是OG Saga吧


            6楼2010-12-18 19:32
            回复
              DS 上有OG


              7楼2010-12-18 19:35
              回复

                无限边界不是机战。。。


                IP属地:广东8楼2010-12-18 19:35
                回复
                  2026-09-22 03:54:2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WKL
                  这个顺序号,W的剧情我觉得最好把
                  宇宙的恐怖,个人的弱小,以及生命的可贵


                  9楼2010-12-18 19:48
                  回复
                    楼主还有0GEXCEED啊


                    10楼2010-12-18 19:55
                    回复
                      建议K,W。L的顺序玩,因为K的剧情。。。。。之后玩W


                      11楼2010-12-18 23:51
                      回复
                        个人的推荐是让LZ只玩W,因为无论是系统还是剧情,个人都觉得还是W最好,虽然难度的确是让人无语的低,K个人及其之讨厌..................系统和剧情都是......................L的话去玩一下也无所谓,但是感觉没有刺激人2周目的动力..........................


                        IP属地:上海12楼2010-12-19 00:10
                        回复

                          还有魔装机神也是机战啊。。。


                          IP属地:广东13楼2010-12-19 00:12
                          回复

                            既然这样,就把机战学院也算上吧。。。


                            IP属地:四川14楼2010-12-19 00:19
                            回复
                              2026-09-22 03:48:2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回复:13楼
                              魔装是不是一个系列吧


                              15楼2010-12-19 00: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