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追溯期是《民法典》对诉讼时效(民事领域一般不称“追溯期”)有如下要求:
-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特殊诉讼时效期间: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此外,法律对一些特定情形也有特别规定,如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 诉讼时效的中断与中止: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此外,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