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旺仔那个什么的!你可以确定她付给汪版权费了是吧!付也是应该的!毫无争议。
第二点,歌手需要加强版权意识这点也没问题!但这一点就需要看歌手自己的实力了。我一个外行都知道要想自己当主人那就得盈亏自负!要么自己当老板花钱请团队给自己作词作曲!自己演唱。要么有才。自己全包。总不能别人全给你做好,别人求着你唱!说实话张还没那个影响力!你是别人的大爷吗?还是你是天王巨星?凭什么啊?
第三点,词曲本就归属汪!汪自身也是歌手,自己唱一版算不算原唱?不是原唱难道是翻唱?张有没有在合同里定下作者不能演唱的法律条文?为什么不能是双原唱?为什么要争这个唯一原唱!这让汪如何自处?所谓的杜鹃之说,纯属网友乱侃而已。10年够不够?年轮是不是还是当年的热度?说实话告诉我你有没有恰饭

。
最后总结一下。各行各业自有规矩在!员工永远做不了领导的主!领导永远也干不过老板。如果张玩的是人情世故!那就自己识趣点。上游洗脸你洗脸!上游刷尿壶你就别淘米

!别自讨没趣。要么你就买下版权。一切按法律条文办事。是你的!怎么都是你的!不是你的,你也争不到。
看来张选了第三条路!我不唱了

合情合理。委屈是吧!委屈就对了。你不委屈就该别人委屈了。如果整个舆论都导向张!那才是这个行业崩塌的开始。言尽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