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吧 关注:7,918,056贴子:94,091,267

回复:39岁了,不想留下遗憾,188斤已减9斤,3个月继续减30斤,寻同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4月13日   晨
                         80.0公斤


454楼2011-04-13 18:02
回复

                    健身操时间


    455楼2011-04-13 18:03
    回复
      2026-08-27 06:37:5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登录真难!


      467楼2011-04-14 13:15
      回复
        弄了一上午!
        蓝烟好!


        468楼2011-04-14 13:15
        回复
          汇报:
             
                   MC了。
                   4月14日 晨   80.8公斤
                   没关系,在努力....
                 


          469楼2011-04-14 13:17
          回复
            昨天——4月13日    ——
            饮食运动情况:
            早餐正常,也很多。
            上午,夫休息,一起看电影了,11点半离开家,精心打扮,夫运动服,在我的数落下换上了新衬衫。打车10元赶到新玛特为的是上午场半价,到了才知今日全天半价。大笑。然后就在新玛特里吃了午饭,本不想吃,他们的麻辣烫很咸,改成不咸的小火锅(也有盐),点了一份牛肉、两份蔬菜、吃的很痒痒。对了电影时还喝了无糖的可乐——零度可乐。就是因为陪他吃才会馋。
            午餐:牛肉,蔬菜
            


            470楼2011-04-14 13:31
            回复

              GO ON .....
                 约2点半,出影院,一边讨论电影——《单身男女》,一边盘算下一步——是登公园的矮山还是更高的平顶山?夫每星期都会登一次那个很高的山。我意已决——平顶山。因为近两月的锻炼我已非从前,也是要在他面前炫一下下喽。何况今日没有游泳。
              呜呼!2200级台阶,没有用他背包,他的厚西服还在我的包里,汗滴摔在台阶上。不敢回看,恐高症。扔掉的台阶像我减肥的每一天,不确信的每一天已征服了,我还要努力!
              夫狡猾地问我回时是否坐缆车下山,我心知肚明:坐缆车我会吓死 ,步行下山腿肚子会发抖。我只想用行动来证明....
              很享受登山的快乐——两个月前的我是登自家的楼梯也愁眉深思的,平道也会自卑的....
              一路游人相伴,我俩猜测别人以为我俩是啥子关系?因为不是公休日,我又太过招展,我倒不觉得,夫说的。我说过以后出门可以为我买衣服了,他说保持住是可以的,不过他还还不太适应我现在的样子,乘公交车时他在观察我,说很漂亮,我暗暗得意,也有些不好意思。春光明媚中,那些小情侣只穿了半袖体恤,真好看。我也很喜欢。


              471楼2011-04-14 13:59
              回复
                GO ON .....
                在山顶,我俩玩了一会儿,他告诉我他以前上来都做了哪些,教我做,山顶的花都开了,俯瞰公园的小山变成了小土堆,这一次才叫贴近大自然!
                   忽然想起23岁时单位旅游登泰山,那时心里只有他,很思念,还没有结婚,就告诉了夫,夫笑说,那是因为你没有别人可想。我也笑了,捶他。而后又感到一种悲哀.....因为没有别人可喜欢,或许没有另外的人来喜欢我.....靠舞文弄墨,靠学历,靠温柔都不如脸蛋和身段,是么?
                     (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梦醒了无路可走.)
                  
                


                472楼2011-04-14 14:18
                回复
                  2026-08-27 06:31:5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亲们,前面很罗嗦,请耐心的看这一段——
                     夫与我在校门口等孩子,这时走过来一位穿浅米色风衣的女同志,与夫打招呼,她看了我一眼,好像有些不自在,这时我的电话响了,是孩子打来的。我就边走边接电话,因为孩子已在前边了,我很急的。一直走着,直到看到孩子,孩子急于回去做作业,埋怨我们太慢,就先走了。夫在我身后笑说,“你不知道她是谁呀?”我说“不知道呀”“某某”“啊!......”
                  原来是夫的前任女友...
                  我根本记不住她的样子,太平凡了。无意伤害她。
                  “我俩还有一比?”“没法比”“怎么讲?”“你大个,又变漂亮了,她已变成黄脸婆了?”她不到一米六吧。只是岁月过多的留下了痕迹,无所谓老态,而是脸上写满了凡俗,没了激情。我的眼光不会错的。这就是印象。无意伤害,走了不同的路。被前男友这样说真悲哀。何况是她先提出分手,我知道。无论夫的心有否波澜,我是快乐的。我胜出了!因为她竟不值得我一转眼的注意。
                      然后我对夫说,我精心打扮是对的,让你穿上这件新衬衫,这么帅是对的。出门注意形象是对的吧?她会羞愧,后悔么?你的幸福就是回报。幸福是溢于言表的。而我若是两月前的我又如何呢?会很不自信,会成为怨妇?将不是今日的情形,她会笑我和夫。
                      健康万岁!


                  473楼2011-04-14 14:57
                  回复
                    回家后,宝贝听了这一段故事高兴极了,马上分配任务——爸爸做饭,妈妈做操!
                    夫乐颠颠去了.......
                    嘿嘿......我也不过一凡俗女子.......
                    晚上问夫“姐姐好还是妹妹好?”(那一位大他一岁,我小他2岁)
                    夫坏笑道“都好都好,最好一样一个,再来一位做饭的...”


                    474楼2011-04-14 15:04
                    回复
                      回复:463楼
                                       40岁女人应该麻辣一些!


                      475楼2011-04-14 15:06
                      回复
                        回复:464楼
                             翻页必瘦,必瘦!


                        476楼2011-04-14 15:07
                        回复
                          4月13日晚:未吃。
                                  健身操,腰腹操,各一遍。
                                  但口渴,晚间喝了热水。生理原因。
                                  生理期过后必减!!!


                          477楼2011-04-14 15:11
                          回复
                            回复:441楼
                                一定要减啊!为了友与仇、爱者与不爱者.....


                            478楼2011-04-14 15:16
                            回复
                              2026-08-27 06:25:5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回复:443楼
                                 优酷与土豆都有,下载是....在土豆下的。


                              479楼2011-04-14 15:1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