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谈马克思,必言辩证法是否正确?
黑格尔是辩证法大师。他认为,整个世界的历史,是“绝对精神”(类似上帝的理性)自我展开、自我认识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平稳的,而是充满矛盾和斗争的,它遵循“正题-反题-合题”的模式不断向前发展。简单说,是“观念的运动”创造并决定了“物质世界的运动”。 辩证法是绝对精神的思维逻辑。
传统哲学,无论是唯心主义还是旧唯物主义,都从一个抽象的原则出发。唯心主义从“精神”、“理念”或“上帝”出发;旧唯物主义从脱离人的“原子”、“物质”出发。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宣布,他的出发点完全不同:
“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
传统哲学的“证明” 就像数学证明。它从一个公理(如“我思故我在”或“绝对精神是存在的”)出发,通过纯粹的逻辑推演,得出一个在体系内无可辩驳的结论。这种证明追求的是逻辑上的确定性。
马克思的证明就像一个科学理论的证实,比如万有引力定律。牛顿不是在书房里用逻辑推导出“万有引力”的。他是通过观察苹果落地、行星运行等无数现实现象,提出了一个能够与现实相符合的理论。
它能解释已知的事实。
它能预测未知的现象。
我们能运用它来改造世界(比如发射卫星)。
而为什么传统哲学那种在头脑里空转的证明方式是本末倒置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如黑格尔)先在头脑里构建一个庞大的精神体系(绝对精神),然后再用这个体系去“套”现实世界,宣称现实世界是精神的体现。马克思讽刺这是“头足倒立”,因为现实是第一位的,思想是第二位的。你不能先发明一个“桌子精神”,然后说现实中的桌子是它的产物。
就算一个哲学家在书斋里完美地证明了世界的本原是水、是火、还是原子,这对现实中受呀破的工人有什么意义?
马克思的起点不是“存在”、“精神”这种抽象概念,而是“人要活着,就必须吃饭、喝水、穿衣”。
这是一个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最基本的唯物主义事实。你不能靠思考来填饱肚子。这个起点本身就比任何哲学公理都更坚实,因为它就是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
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以及他们为了维持生命而与自然界发生的物质关系,是任何人类历史和思想的第一个前提。
有人疑问:“人要活着,就必须吃饭、喝水、穿衣,这不是经验之谈吗?没有道理证明人不吃饭喝水就不能活着,死后的世界谁说得清。”
“死后的世界谁说得清”,马克思会百分之百同意。正因为说不清,正因为它无法被经验证实或证伪,所以它不应该成为科学地分析现实社会问题的出发点。把一个“说不清”的东西作为社会理论的基础,必然会导向神秘主义。
传统哲学试图证明“物质是第一性的”。马克思反过来,把这个作为讨论现实问题的基石,然后把“证明”的责任扔给了对方:“如果你认为人可以不吃饭、不喝水而活着,或者认为一个社会的思想观念可以脱离其物质生产方式而存在,请你证明给我看。” 至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社会,是通过“纯粹思考”或“祈祷”来生产粮食和衣服的。
“我的哲学,是关于活人的哲学,是关于现实世界的科学。一切关于超验世界的讨论,不在我的议程之内。”
“每个历史阶段的认识都是有限的……没有办法通过纯粹思维,思辨寻求一个普遍真理”,这正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核心。他认为,真理不是一个永恒不变的、等待被发现的“东西”,而是具体的、历史的。人类的认识总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也必然带有那个时代的局限性。但这并不等于相对主义,因为在特定历史阶段,人们可以获得符合当时客观现实的“相对真理”,并且这些真理的总和,构成了向着“绝对真理”无限接近的过程。
马克思明确表示,我们不再玩“从概念到概念”的思辨游戏了。哲学不能再从“上帝”、“理念”、“自我意识”或者甚至是抽象的“物质”出发,因为这些都是已经经过头脑加工的、被思想污染过的起点。
我们都知道马克思的体系现在一般的被称作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
但我的问题是,凡谈马克思,必言辩证法是否正确?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真正内涵?把马克思主义归为唯物辩证主义是否有失偏颇?
如果我们的出发点是唯一可靠的,那么我们如何为我们的方法论辩护?这个方法论是否也具有同样的绝对性?
辩证法到底要作为一种颠扑不破的理论存在,还是作为一种当下的方法论?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未声称他们发现的“三大规律”是永恒不变的终极真理。它是“实践到一定地步的产物”,是基于19世纪的自然科学和社会历史知识的最高概括。
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从不把“三大规律”当作可以到处套用的公式。随着科学的发展(例如量子力学、复杂性科学),我们对物质世界运动方式的理解会越来越深刻,也许会发现“三大规律”的局限性,或者需要用更精确的语言来重新表述它们。
这是完全合理的,有人问,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那么马克思主义会被发展掉吗?
其实唯物辩证法揭示的核心是内因论,运动是物质固有的、内在的、不可分割的属性。物质和运动是同一的,不存在不运动的物质,也不存在没有物质的运动。用恩格斯的话说:“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这不是一个可以通过纯逻辑证明的公理。它是一个基于人类全部经验和科学发展的最高概括。物质内因论不是唯物辩证法最先揭示的,也不会是最后一个。物质自己运动这一概念,随着实践的高度,在认识上当然会不断发展和丰富。所以并不是不选择辩证法的自因论就必须选择了外在论的世界图景,走向第一推动者。因为这个推动者不能是物质的(否则它自己也需要被推动),所以它必然是精神性的、超验的。它叫“上帝”、“绝对精神”、“理”、“道”……名字不同,但功能一样,这直接和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内涵直接冲突,不可证明,不可证伪,只能在想象中存在。
马克思认为的是人是在承认并尊重客观物质世界的前提下,通过能动的社会实践,不断改造世界并同时改造自身的历史存在者。当然,即便马克思不说,这个道理也是不言自明的,无需论证的,否则就会在实践上吃苦头。
任何道理都需要拿到意识之外的世界验证,否则这个道理本身只是一种陈腐的思辨观点。当然并不是要将实践置于本体论地位上,这里需要特别指出,那是极度粗鄙的主观唯心主义。
马克思本人的著作几乎都是考察现实具体世界,根据现实情况做出的结论,辩证法作为思维的历史阶段的产物,本身是占不到那么高的高度,那么前的前提的。“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并不是任意想出的,它们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加以抛开的现实的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所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
因此,综上所述,辩证法作为思想上的时代产物既然总有一天会被摒弃掉,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叫实践唯物主义更精确,更好一些。
黑格尔是辩证法大师。他认为,整个世界的历史,是“绝对精神”(类似上帝的理性)自我展开、自我认识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平稳的,而是充满矛盾和斗争的,它遵循“正题-反题-合题”的模式不断向前发展。简单说,是“观念的运动”创造并决定了“物质世界的运动”。 辩证法是绝对精神的思维逻辑。
传统哲学,无论是唯心主义还是旧唯物主义,都从一个抽象的原则出发。唯心主义从“精神”、“理念”或“上帝”出发;旧唯物主义从脱离人的“原子”、“物质”出发。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宣布,他的出发点完全不同:
“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
传统哲学的“证明” 就像数学证明。它从一个公理(如“我思故我在”或“绝对精神是存在的”)出发,通过纯粹的逻辑推演,得出一个在体系内无可辩驳的结论。这种证明追求的是逻辑上的确定性。
马克思的证明就像一个科学理论的证实,比如万有引力定律。牛顿不是在书房里用逻辑推导出“万有引力”的。他是通过观察苹果落地、行星运行等无数现实现象,提出了一个能够与现实相符合的理论。
它能解释已知的事实。
它能预测未知的现象。
我们能运用它来改造世界(比如发射卫星)。
而为什么传统哲学那种在头脑里空转的证明方式是本末倒置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如黑格尔)先在头脑里构建一个庞大的精神体系(绝对精神),然后再用这个体系去“套”现实世界,宣称现实世界是精神的体现。马克思讽刺这是“头足倒立”,因为现实是第一位的,思想是第二位的。你不能先发明一个“桌子精神”,然后说现实中的桌子是它的产物。
就算一个哲学家在书斋里完美地证明了世界的本原是水、是火、还是原子,这对现实中受呀破的工人有什么意义?
马克思的起点不是“存在”、“精神”这种抽象概念,而是“人要活着,就必须吃饭、喝水、穿衣”。
这是一个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最基本的唯物主义事实。你不能靠思考来填饱肚子。这个起点本身就比任何哲学公理都更坚实,因为它就是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
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以及他们为了维持生命而与自然界发生的物质关系,是任何人类历史和思想的第一个前提。
有人疑问:“人要活着,就必须吃饭、喝水、穿衣,这不是经验之谈吗?没有道理证明人不吃饭喝水就不能活着,死后的世界谁说得清。”
“死后的世界谁说得清”,马克思会百分之百同意。正因为说不清,正因为它无法被经验证实或证伪,所以它不应该成为科学地分析现实社会问题的出发点。把一个“说不清”的东西作为社会理论的基础,必然会导向神秘主义。
传统哲学试图证明“物质是第一性的”。马克思反过来,把这个作为讨论现实问题的基石,然后把“证明”的责任扔给了对方:“如果你认为人可以不吃饭、不喝水而活着,或者认为一个社会的思想观念可以脱离其物质生产方式而存在,请你证明给我看。” 至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社会,是通过“纯粹思考”或“祈祷”来生产粮食和衣服的。
“我的哲学,是关于活人的哲学,是关于现实世界的科学。一切关于超验世界的讨论,不在我的议程之内。”
“每个历史阶段的认识都是有限的……没有办法通过纯粹思维,思辨寻求一个普遍真理”,这正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核心。他认为,真理不是一个永恒不变的、等待被发现的“东西”,而是具体的、历史的。人类的认识总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也必然带有那个时代的局限性。但这并不等于相对主义,因为在特定历史阶段,人们可以获得符合当时客观现实的“相对真理”,并且这些真理的总和,构成了向着“绝对真理”无限接近的过程。
马克思明确表示,我们不再玩“从概念到概念”的思辨游戏了。哲学不能再从“上帝”、“理念”、“自我意识”或者甚至是抽象的“物质”出发,因为这些都是已经经过头脑加工的、被思想污染过的起点。
我们都知道马克思的体系现在一般的被称作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
但我的问题是,凡谈马克思,必言辩证法是否正确?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真正内涵?把马克思主义归为唯物辩证主义是否有失偏颇?
如果我们的出发点是唯一可靠的,那么我们如何为我们的方法论辩护?这个方法论是否也具有同样的绝对性?
辩证法到底要作为一种颠扑不破的理论存在,还是作为一种当下的方法论?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未声称他们发现的“三大规律”是永恒不变的终极真理。它是“实践到一定地步的产物”,是基于19世纪的自然科学和社会历史知识的最高概括。
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从不把“三大规律”当作可以到处套用的公式。随着科学的发展(例如量子力学、复杂性科学),我们对物质世界运动方式的理解会越来越深刻,也许会发现“三大规律”的局限性,或者需要用更精确的语言来重新表述它们。
这是完全合理的,有人问,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那么马克思主义会被发展掉吗?
其实唯物辩证法揭示的核心是内因论,运动是物质固有的、内在的、不可分割的属性。物质和运动是同一的,不存在不运动的物质,也不存在没有物质的运动。用恩格斯的话说:“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这不是一个可以通过纯逻辑证明的公理。它是一个基于人类全部经验和科学发展的最高概括。物质内因论不是唯物辩证法最先揭示的,也不会是最后一个。物质自己运动这一概念,随着实践的高度,在认识上当然会不断发展和丰富。所以并不是不选择辩证法的自因论就必须选择了外在论的世界图景,走向第一推动者。因为这个推动者不能是物质的(否则它自己也需要被推动),所以它必然是精神性的、超验的。它叫“上帝”、“绝对精神”、“理”、“道”……名字不同,但功能一样,这直接和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内涵直接冲突,不可证明,不可证伪,只能在想象中存在。
马克思认为的是人是在承认并尊重客观物质世界的前提下,通过能动的社会实践,不断改造世界并同时改造自身的历史存在者。当然,即便马克思不说,这个道理也是不言自明的,无需论证的,否则就会在实践上吃苦头。
任何道理都需要拿到意识之外的世界验证,否则这个道理本身只是一种陈腐的思辨观点。当然并不是要将实践置于本体论地位上,这里需要特别指出,那是极度粗鄙的主观唯心主义。
马克思本人的著作几乎都是考察现实具体世界,根据现实情况做出的结论,辩证法作为思维的历史阶段的产物,本身是占不到那么高的高度,那么前的前提的。“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并不是任意想出的,它们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加以抛开的现实的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所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
因此,综上所述,辩证法作为思想上的时代产物既然总有一天会被摒弃掉,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叫实践唯物主义更精确,更好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