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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蒂纳的“利己主义”的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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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oism,被翻译成“利己主义”,是马克思·施蒂纳(下文称之为施蒂纳)在其主要著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中的哲学或/和zz主张。说实话,我本人是不大喜欢“利己主义”这一称呼的,这一译名容易让人联想到功利主义式的利益最大化或伦理自私,但施蒂纳的Egoism并不建立在利益这一范畴之上,而是对一切超越个体的规范性要求的解构。依我看来,“自我主义”似乎更为妥当。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6-02-23 02:59回复
    正是因为这一翻译,国内经常产生一些把它视为客观主义、无政府资本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和贪婪主义的误读。误认为它是一个在乎私有制的、贪婪掠夺的凶猛野兽,毫不介意通过自己的力量巧取豪夺他人的物品。这些解读往往是将施蒂纳纳入他们已有的体系分析,而非从自我主义概念本身出发。它们当然不正确。事实上施蒂纳并不支持私有制。那么他支持公有制啦?否。施蒂纳认为这两种制度,以及其它的所有制通通都是幽灵,他所批判的是“财产作为神圣权利或法权实体”。在其框架中,所有并非权利结构,所有权不依赖任何超个人的合法性基础,它只依赖于当时个体的能力将某物占有。“那他就是社达,做些我强我有理的举动。”否,将施蒂纳理解为社会达尔文主义并非偶然。从表面上看,施蒂纳确实否认独立于个体的权利基础,并将所有关系还原为能力与占有。这种语言很容易被当成为“强权即公理”。然而这里存在着一个关键的偷换,把力量是事实条件偷换成了力量是规范原则。这里读者应当会熟悉,施蒂纳只认为占有和能力是一种描述性命题。而社达认为强者统治/淘汰弱者符合自然规律,因而具有正当性,这里已经是规范性命题了。这两者的逻辑结构完全不同。社会达尔文主义需要一个具有规范地位的“自然秩序”,而施蒂纳恰恰否认一切此类秩序的正当性。对施蒂纳而言,“强”与“弱”并不是价值范畴,而只是处境描述;一旦赋予其正当性意义,这种正当性本身即构成新的幽灵。甚至力量本身都是瞬时且情景的。这与社会达尔文主义试图建构的等级正当性逻辑恰好相反。因而,施蒂纳并不是以力量为原则的理论,而是对任何原则本身的拒绝。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6-02-23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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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7 23: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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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望文生义以外,还有一种误读的原因十分常见,那就是由圣马克思牵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自我主义的重述以及与其相关的误读。在讨论马克思的思想流动的文章中,施蒂纳常被视为促使马克思加速理论重组的重要刺激因素之一。他对自我主义借题发挥,最终促成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出现。正因为有这么一层关系,《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施蒂纳的处理更接近论战性的重述,而非中性的文本解释。然而,后世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并未充分区分论战文本与解释文本的差异,而是直接从这种批判性的文本中对自我主义进行解读。更后世的学者,甚至直接从三手材料中了解自我主义,完全不考虑去读读原著。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强调实践的哲学,其学者在对其他意识形态进行解读时居然不考虑阅读原文,这一现象未免有些耐人寻味。当然,也存在一些左派学者会认真阅读《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可惜的是,从批判文本延伸来的对原著的兴趣,通常会导致读者带有预设立场。在这种情况下,自我主义经常会被视为“小资产阶级哲学”。那么马克思为什么会这么说?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一种预设:即凡是拒绝阶级本位立场的理论,必然反映小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然而,小资产阶级个体主义通常仍然依赖权利、财产与人格等规范性结构,其目标在于维护个体在既有秩序中的地位。施蒂纳的论证则恰恰指向这些结构本身,将其视为观念实体而加以解构。他并不在个体主义传统中占据一席之地,而是对“个体”作为规范范畴的形而上学前提进行拆解。其理论既不诉诸阶层经验,也不提供制度辩护,而是拒绝承认任何超个人原则的规范地位。施蒂纳之所以被归入小资产阶级,与其说是社会学判断,不如说是理论分类机制的结果:在一个以阶级为最终解释原则的体系中,拒绝阶级本体论的思想几乎必然被置于这种位置。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6-02-23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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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我们需要承认,施蒂纳的被误读,也有其理论自身的原因。首先,《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原典本身的语言就具有高度的反常规性,他热衷于使用反讽和夸张,常常化用其对手的语言,甚至这本书的结构都与费尔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质》高度相似。同时,他对概念的使用也很不稳定,毕竟他更热衷于让所有概念失效,这导致了他天然抵抗教科书式理解。令一个原因是他的哲学的难以安置性,现代思想理解高度依赖分类框架(哈,让我们看看某个热衷于分类学的人吧),无法被安置的理论往往被强制性地纳入“最近邻”的概念系统之内。于是,强调个体被视为自由主义和小资产阶级思想,强调占有被视为社达思想,反对国家被视为安那其思想,而其原有的问题意识则在标签的张贴中逐渐消逝。更进一步,是因为他最强调的,反对“应当”这一行为本身的问题。大多数哲学思想具有规范结构:应当如何行动、应当建立何种制度、应当遵循何种原则。而他恰好站在他的反面:拒斥应当。那些读者,试图找到施蒂纳主张什么制度、支持什么逻辑的人,在此刻唯一可行的办法,便是将其重新嵌入规范性框架,误读因此几乎成为不可避免的结果。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6-02-23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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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蒂纳的思想之所以不断被误读,或许正因为它本身就在拆解任何稳定的理解。当一切思想都试图告诉人们“应当如何”时,他的麻烦在于——他并不打算扮演这一角色。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6-02-23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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