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虽然不很帅,但很有才。
他是第一个给我唱专场的人,他是第一个为我弹奏钢琴的人,他是第一个为我写歌作曲的人。他人缘很好,他一点也不会讲笑话,每次都是自己没讲完就笑了。他爱车,虽然他有辆奥迪,可是他夏天总爱骑他的小坐驾,他酷爱头盔,他爱狗,他爱吃鸭血粉丝和KFC,他爱喝可乐和酒。他很爱现,每次都被我给打击,他字很丑,他总得瑟的说富二代不需要写好字。他会无条件的陪我看他不很爱的综艺节目和爱情电影。他会每天对我说那八个字。他曾经说过一辈子不放手。他给了我所有美好又浪漫的第一次,他是我刻骨铭心的初恋。